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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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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关联担保进展暨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2-007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关联担保进展暨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为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发行的定向融资计划等产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8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司对外转让京汉置业100%股权、北京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35%股权,由关联方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弦投资”)以现金方式购买(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对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债务提供的担保被动形成关联担保。

  上述担保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和2021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合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标的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和《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中相关内容。

  上述公司为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债务提供的担保,凯弦投资向公司支付相应的担保费,凯弦投资之唯一股东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广东”)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截至2022年2月14日,公司为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30,219万元。

  二、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发行人京汉置业的定向融资计划产品为分期发行,产品到期后进行兑付。京汉置业于2021年12月4日开始出现逾期兑付情况,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2021-126、2022-001、2022-003),截至2022年1月9日,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产品到期未兑付本金金额合计17,276万元。

  2022年1月10日至1月17日期间,京汉置业对上述逾期产品履行兑付本金3,285万元。

  2022年1月14日、1月15日和1月16日有新增定向融资计划产品到期,且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京汉置业未履行合计526.50万元本金的偿付。截至2022年1月17日,京汉置业已逾期兑付的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2年2月14日,公司对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债务担保涉诉金额为689.40万元,诉讼均尚未开庭审理。

  由于京汉置业仍逐步对定向融资计划产品的本金进行兑付,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具体金额尚不能确定。

  三、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

  若最终司法程序认定由公司对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逾期债务履行担保责任,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要求奥园广东切实履行反担保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必要时进行追偿,包括通过协商及司法途径等。

  四、风险提示和说明

  1、若发行人京汉置业未按约定履行对个别定向融资产品的到期偿付义务,公司存在因此将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2、若部分定向融资产品的管理人因发行人京汉置业未履行个别产品到期偿付(即债务违约)情况而宣布其他定融产品提前到期,管理人及其他金融机构可能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存在因此将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3、若公司最终为此承担担保责任,则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存在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9.8.2条规定情形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5、公司将及时关注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2-008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弦投资”)关于合同纠纷事项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并于2021年12月20日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的(2021)穗仲案字第19526号《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仲裁申请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

  二、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冻结凯弦投资名下银行存款409,099,303.24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凯弦投资名下等值财产(本次财产保全金额总计36,100万元)。广州仲裁委员会已分别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的(2022)鲁0614财保23号《民事裁定书》,经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2100万元股权,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被冻结股权由凯弦投资继续持有,查封期间不得转移、变卖、毁损、租赁,不得对查封财产设置权利障碍。

  三、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公司将继续关注其他财产保全申请的裁定情况,并将根据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2022)鲁0614财保23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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