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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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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6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2月11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15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凌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刘波先生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陆凌娟女士、管竹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前,原监事继续履行职责

  三、备查文件

  1、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6日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监事候选人陆凌娟女士

  198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20483198504092345,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陆凌娟女士于2008年8月至2015年1月任公司营销部销售内勤;2015年2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销售部副部长;2018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营销部部长、销售经理。

  2、监事候选人管竹君女士

  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20483198706272328,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管竹君女士于2008年9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销售助理;2018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营销部副部长、销售管理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克新材”)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换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钱小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钱小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钱小兵先生简历

  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钱小兵先生于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公司技术员;2015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生产部计划科副科长;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普材生产部副部长;2018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普材生产部副部长、物流采购部部长、特材计划科科长、特材生产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7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3日9点 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3日

  至2022年3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相关公告于2022年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3月2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2年3月2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联合路30号派克新材行政楼1楼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             电话:0510-85585259

  电子邮箱:xz@wuxipaike.com                 传真:0510-85585239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5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2月11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韩木林、杨东汉、王忠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是玉丰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提名是玉丰先生、宗丽萍女士、是凯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原非独立董事将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提名陈易平先生、孙新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待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原独立董事将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3月3日召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60,000元/年(含税),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其他职务者,根据公司薪酬制度,按其所担任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不担任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是玉丰先生

  是玉丰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是玉丰先生于2002年4月至2017年4月任派克贸易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6年11月、2007年4月至2013年1月任派克特钢监事;2006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派克有限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派克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众智恒达执行事务合伙人、宏硕软件监事、灵芯智能监事。是玉丰先生于2019年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探月工程嫦娥四号任务突出贡献者表彰。

  2、董事候选人宗丽萍女士

  宗丽萍女士,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宗丽萍女士于2002年6月至2005年6月任派克贸易会计;2005年7月至2013年1月任派克特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16年3月任派克有限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宏硕软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宗丽萍女士与是玉丰先生为夫妻关系。

  3、董事候选人是凯玉先生

  是凯玉先生,199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是凯玉先生于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东亚银行无锡分行,任客户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恒丰银行无锡分行,任客户经理;2016年6月至今就职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销售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是凯玉先生为是玉丰先生的亲属。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新卫先生

  孙新卫先生,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合伙人,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级顾问。现任无锡国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氢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易平先生

  陈易平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自1995年开始执业,现担任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无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易平先后获得苏州大学法学学士,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美国 Dominican 大学 Brennan 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访问学者)。陈易平还担任中共无锡市新吴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党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以色列业务国别协调人,无锡市国际商会副会长,无锡市“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埃塞俄比亚分中心筹办人。陈易平律师分别曾在美国 Katten 律师事务所芝加哥总部和美国 Fox Rothschild 律师事务所费城总部短期实习。陈易平律师荣获第二届“江苏省十佳涉外律师”荣誉称号。2019 年陈易平律师获得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和公募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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