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2月1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2月14日起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开展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三、办理场所

  自2022年2月14日起,投资者可按银河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按银河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五、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六、扣款日

  投资者应与银河证券约定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七、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银河证券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八、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九、交易确认

  以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银河证券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按银河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按银河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银河证券的有关规定。

  十一、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指定方式办理上述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折扣率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十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联系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2、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cfund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

  十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的其他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