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副董事长陈俊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公司副董事长陈俊海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2月11日,公司收到副董事长陈俊海先生的告知函,2022年2月10日、11日陈俊海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200,000股,其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完成,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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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陈俊海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及前述股份因送股或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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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各明细数加总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陈俊海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2、陈俊海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披露的减持数量。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俊海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