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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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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22-02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城”)于2022年1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8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关注函中的要求,公司应对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2年2月11日前做出说明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公司审计机构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分析。鉴于《关注函》中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截至目前,由于《关注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司预计无法于2022年2月11日前完成回复。为落实完成《关注函》相关问题的回复,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申请,延期至2022年2月18日前回复《关注函》。公司将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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