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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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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5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保证公司整体资金运用效率及收益最大化,提高闲置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经营过程中可合理利用的暂时闲置资金。

  (三)额度及期限:委托理财金额(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余额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授权事项: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在总理财额度内,选择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避免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大型金融机构等正规渠道购买理财,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开,能够及时掌握其运作情况,如发现任何风险因素,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2022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

  公司规范运作,实行全面预算,根据资金计划合理使用资金,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实际投入金额为期间单日最高余额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9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2 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营产品包括汽车起动用铅酸电池和再生铅等,受铅行业供需关系、宏观经济形势、汇率变动等的影响,近年来电解铅和再生铅的价格大幅波动,为规避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决定利用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交易品种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的铅期货,公司投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期限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业务领导小组决策并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实施。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降低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相关经营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

  1、市场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对价格走势做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套期保值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在套期保值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可能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套期保值市场。

  4、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套期保值按照决策、执行、评估的规范流程,建立适当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套期保值交易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1、已成立套期保值小组,按照决策、分析、交易、风控、审核、评估的业务流程,具体明确职权。

  2、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保证主体业务经营为前提,不进行超出被套期业务数量、期限外的交易。

  3、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4、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5、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和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开展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公司主营产品原材料铅价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开展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业务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内控机制以有效防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7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长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使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有暂时闲置资金,可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低风险信托产品等符合公司资金配置需求的中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额度(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余额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公司主营产品原材料铅价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业绩,公司拟开展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投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择机开展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业务领导小组决策并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实施。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全文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原制度废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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