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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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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河仁慈善基金
会权益变动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公告编号:2022-00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河仁慈善基金

  会权益变动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耀玻璃”)于2022年2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河仁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河仁基金会”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河仁基金会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权益变动明细

  ■

  备注:河仁基金会于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4日减持公司A股股份12,687,521股,本次减持公司股份19,776,000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463,521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24%。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仁基金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河仁基金会持有福耀玻璃股份为169,512,888股,持股比例降至6.50%。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仁基金会于权益变动前拥有福耀玻璃股份300,000,000股,占福耀玻璃总股数的11.50%。本次权益变动后,河仁基金会持有福耀玻璃股份169,512,888股,占福耀玻璃总股数的6.50%。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11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河仁基金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福耀玻璃股份10,000,000股,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8日,河仁基金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福耀玻璃股份28,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河仁慈善基金会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10月12日,河仁基金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福耀玻璃股份31,910,91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河仁慈善基金会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

  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9月27日,河仁基金会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福耀玻璃股份28,112,67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河仁慈善基金会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累计减持比例超过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4日,河仁基金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福耀玻璃股份12,687,521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河仁慈善基金会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2022年2月9日,河仁基金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福耀玻璃股份19,776,000股。

  上述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河仁基金会持有福耀玻璃股份169,512,888股,持股比例降至6.5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河仁基金会出具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福耀玻璃

  股票代码:600660.SH、03606.HK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河仁慈善基金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园二区宏路镇福耀大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长汀路23号升龙环球中心24F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耀玻璃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福耀玻璃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理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福耀玻璃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河仁基金会过往减持福耀玻璃股份的目的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河仁基金会最近一次减持福耀玻璃股份,即2022年2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福耀玻璃股份19,776,000股,主要原因系为筹建“福耀科技大学”。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以及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所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仁基金会于权益变动前持有福耀玻璃股份300,000,000股,占福耀玻璃总股数的11.50%。本次权益变动后,河仁基金会持有福耀玻璃股份169,512,888股,占福耀玻璃总股数的6.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2011年11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河仁基金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福耀玻璃股份10,000,000股,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8日,河仁基金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福耀玻璃股份28,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河仁慈善基金会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10月12日,河仁基金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福耀玻璃股份31,910,91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河仁慈善基金会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

  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9月27日,河仁基金会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福耀玻璃股份28,112,67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河仁慈善基金会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累计减持比例超过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4日,河仁基金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福耀玻璃股份12,687,521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河仁慈善基金会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2022年2月9日,河仁基金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福耀玻璃股份19,776,000股。

  上述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河仁基金会持有福耀玻璃股份169,512,888股,持股比例降至6.5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河仁基金会所持有的福耀玻璃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河仁基金会未买入福耀玻璃股票,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卖出福耀玻璃股票的情况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理事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仁慈善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武     双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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