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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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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1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严建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沙玲女士、张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刘雨菡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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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中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投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王志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2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19年01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修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01月3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资金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资金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情形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11月28日至 2019年1月30日期间,公司完成回购股份事项,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379,90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29%,回购最高价格为5.0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4.4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483,506.7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1日和2022年2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回购份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拟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0,379,902股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48,949,194元变更为438,569,292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在相应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就前述事项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2022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3号

  2、申报时间:自2022年2月11日起45天内(9:00-11: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王晓峰、徐琴

  4、联系电话:0551-63676789

  5、传真号码:0551-63676808

  6、邮箱:xuqin@hfpress.com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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