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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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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泰利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2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或其他业务,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转换转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之外的销售机构首次单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设置上限,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3.2.1 前端收费

  ■

  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份额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A类份额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3、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本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本基金在代销机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及相关代销机构名单请关注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1、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赎回费: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

  3、申购补差费: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和以本基金管理人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

  2、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3、本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转换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是否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及基金转换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请关注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2 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founderff.com)及相关销售机构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更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届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5.3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的说明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具体实施的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5.4 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本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是否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请关注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需要注意的是,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不得低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规定的最低扣款金额。

  5.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11层02-11房间

  邮编:100101

  电话:010-57303850、010-57303803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赵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ounderff.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本基金场外代销机构包括: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电话:95599

  联系人:李紫钰

  传真:010-85109219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法定代表人:施华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李芸

  联系电话:010-59355906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www.foundersc.com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陈海静

  电话:010-85156499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4)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755-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ykzq.com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邮编:518040

  注册时间:1995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10-60838888

  邮编:100020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焦刚

  电话:0531-8960616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901室1001室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电话:020-88836999

  公司网址:www.gzs.com .cn

  (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人代表:张皓

  联系人:韩钰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922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1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服电话:95584

  联系人:谢国梅

  电话:010-52723273

  传真:028-86150040

  网址:www.hx168.com.cn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7楼机构事业部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1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朱琴

  电话:021-20315197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888

  (15)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服电话:96518

  联系人:钱欢、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1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237

  网址:www.newone.com.cn

  (1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1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5ifund.com

  (1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电话:95021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36696200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客服电话:400-821-0203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网址:www.520fund.com.cn

  (2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网址:www.hcjijin.com

  (2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客服电话:95561

  联系人:丁景辰

  电话:021-52629999-211008

  网址:www.cib.com.cn

  (2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孙昊

  电话:021-20581774

  传真:021-58408842

  网址:www.bankcomm.com

  (2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注册资本:55.3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2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电话:18516109631

  传真:86-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方正富邦泰利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方正富邦泰利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2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提示投资人注意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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