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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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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降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各相关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降低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及本次修改的基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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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各相关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各相关基金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变)。目前已持有各相关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各相关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各相关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各相关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各相关基金中,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暂仅开通场外份额,不开通场内份额,如未来进行调整,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投资人可以场外申购与赎回上述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

  各相关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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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相关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各相关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1)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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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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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1)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2)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均为0.4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3)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均为0.3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3、各相关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基金合同生效的时间安排、适用的销售机构

  (1)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22年2月14日起,新增C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基金合同生效;

  (2)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22年2月15日起,新增C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基金合同生效;

  (3)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2月16日起,新增C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基金合同生效;

  (4)上述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费率的调整

  自2022年2月15日起,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年管理费率由原1.50%降低至0.80%,修订后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四、《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各相关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对各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公告仅对各相关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降低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率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的各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1日

  附件: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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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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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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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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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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