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9,73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97,402,605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状态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11日。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份授予和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具体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海康威视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2年1月18日;
3、授予价格:29.71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或完全放弃认购,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本次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9,738人,实际授予的股份为97,402,605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04%。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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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9,738位激励对象为公司2021年12月31日于公司网站(www.hikvision.com)公示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及2022年1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所列人员。
5、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在本次授予计划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应在生效等待期内摊销。因此,限制性股票成本的摊销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即单位成本)基于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收盘价(50.73元/股)与授予价格(29.71元/股)的差确定,为21.02元/股。本次授予的总会计成本约为204,740.28万元(97,402,605股×21.02元/股)。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对后续各年度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确认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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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9,93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9,417,229股,授予日为2022年1月18日,授予价格为29.71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或完全放弃认购,因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9,738人,实际授予的股份为97,402,605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04%。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1、在授予日后的24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24个月至60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
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40%;
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30%;
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48个月后至60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30%。
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39号《验资报告》,认为: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2年1月2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徐习明等9,738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2,893,831,394.5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玖仟柒佰肆拾万贰仟陆佰零伍元(¥97,402,605.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796,428,789.55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35,806,114.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9,335,806,114.00元,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6月4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5397号)。截至2022年1月24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33,208,719.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9,433,208,719.00元。
五、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22年1月18日,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22年2月11日。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及上市日均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以下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六、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结构变动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335,806,114股变更为9,433,208,71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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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2、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03,879,509股,占授予完成前公司总股本9,335,806,114股的36.46%,占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9,433,208,719股的36.08%。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份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无董事)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其他事项说明
1、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按授予完成后的最新股本9,433,208,719股摊薄计算,公司2020年度的每股收益为1.419元;
3、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2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授予
完成时激励对象名单变更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22年1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9,93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9,417,229股,授予日为2022年1月18日,授予价格为29.71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95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全部放弃认购,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接受部分认购。因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完成时,激励对象名单变更为9,738位,实际授予的股份变更为97,402,605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04%。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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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及公示情况,监事会认为:授予完成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授予完成的9,738位激励对象为公司2022年1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所列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备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杭州海纳昱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纳昱智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064号)。
2021年12月8日,海纳昱智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编号:2021-067号)。
2021年12月30日,海纳昱智基金资金募集完毕,募集到位资金合计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毕的公告》(编号:2021-077号)。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海纳昱智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1.备案编码:STT781
2.基金名称:杭州海纳昱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管理人名称: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根据海纳昱智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