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6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8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寮步镇莞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崇恩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1人,代表股份729,710,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971%。
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725,842,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25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868,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1%。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即,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3,868,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868,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1%。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崇恩、王庆明、林永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王崇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当选。
1.02 选举王庆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当选。
1.03 选举林永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当选。
2、《关于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恒、李希元、辛宇、吴向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刘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当选。
2.02 选举李希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当选。
2.03 选举辛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当选。
2.04 选举吴向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当选。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萧瑞兴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向龙、金莎
3、律师鉴证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事项等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东莞控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7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8日在东莞市寮步镇莞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经参会董事过半数推举,由王崇恩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王崇恩先生出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王崇恩、王庆明、林永森、李希元、吴向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崇恩先生为主任委员;
2、刘恒、王崇恩、林永森、李希元、吴向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刘恒先生为主任委员;
3、辛宇、王庆明、林永森、李希元、吴向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辛宇先生为主任委员;
4、李希元、王崇恩、王庆明、刘恒、辛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希元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职业经理人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逐步推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东莞控股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林永森先生为职业经理人,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柱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李雪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李海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叶子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姜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陈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总裁职位暂时空缺,董事会将尽快完成总裁的选聘工作。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雪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晓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相关人员简历、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022)。
七、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议案》。
1、同意下属公司—天津市宏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宏通保理公司)与东莞市瑞盈酒店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瑞盈酒店)开展有追索权商业保理业务,保理标的为瑞盈酒店因出租位于东莞市厚街镇莞太路厚街段166号物业而形成的债权及收益权。
2、本次商业保理业务的融资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综合利率不低于5年期以上LPR+335BP;风控措施包括由瑞盈酒店提供物业抵押,实际控制人伦瑞祥、陈巧云及东莞市宝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等措施。
3、同意宏通保理公司与瑞盈酒店签署的《国内保理合同》文本,为高效开展本次商业保理业务,授权宏通保理公司董事会办理此次商业保理业务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八、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东莞控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8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8日在东莞市寮步镇莞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经参会监事过半数推举,由萧瑞兴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萧瑞兴女士出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3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9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0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职业经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逐步推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东莞控股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前期市场化选聘,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林永森先生为职业经理人,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期3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林永森先生简历如下:
男,50岁,金融学硕士,特许财经分析师(CFA)。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北京九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林永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1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公司已召开第四届第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燕勇、卢润蔚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目前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王崇恩(董事长)、王庆明、林永森
独立董事:刘恒、李希元、辛宇、吴向能
上述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3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经核实,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
股东代表监事:萧瑞兴(监事会主席)
职工代表监事:燕勇、卢润蔚
上述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3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徐维军,在本次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裁萧瑞兴,在本次换届选举后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玉罡、江伟、徐维军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陈英毅、袁进帮、赵洪坚,在本次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其中陈英毅、袁进帮将不在公司任职,赵洪坚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英毅、袁进帮、赵洪坚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以上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辛勤付出,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附件:
1、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王崇恩:男,41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东莞市东莞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东莞巴士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职工董事,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崇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职工董事,并兼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庆明:男,55岁,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兼任天津市宏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及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庆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8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永森:男,50岁,金融学硕士,特许财经分析师(CFA)。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北京九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林永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恒:男,58岁,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山大学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希元:男,60岁,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广东省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国资委专职外部董事(分别派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任外部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辛宇:男,51岁,财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投资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投资系系主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州市增城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向能:男,47岁,管理学硕士。历任广东省国资委专职外派监事、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广州能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州岭南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派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恒、李希元、辛宇、吴向能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萧瑞兴:女,47岁,法学硕士。历任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人事监察科副科长、科长,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兼任东莞市东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董事。
燕勇:男,52岁,大学本科。历任东莞市从莞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莞市新凤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常虎高速公路分公司总经理、党总支部书记,本公司莞深高速公路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莞深高速公路分公司总经理。
卢润蔚:男,42岁,工学学士。历任本公司党群监察部副总经理、综合行政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任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萧瑞兴女士及燕勇、卢润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职业经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
林永森为职业经理人,担任公司副总裁;
罗柱良担任公司副总裁;
李雪军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李海峰担任公司副总裁;
叶子龙担任公司副总裁;
姜海波担任公司副总裁;
陈文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除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总裁职位暂时空缺,董事会将尽快完成总裁的选聘工作。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3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周晓敏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3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李雪军
联系电话:0769-22083320
电子信箱:lxj@dgholdings.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莞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523420
2、证券事务代表周晓敏
联系电话:0769-22083320
电子信箱:zxm@dgholdings.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莞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523420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裁萧瑞兴,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王庆明,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附件:
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林永森,男,50岁,金融学硕士,特许财经分析师(CFA)。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北京九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罗柱良,男,45岁,工程硕士。2007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李雪军,男,41岁,审计学学士。历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天津市宏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兼任广东金信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李海峰,男,51岁,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本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叶子龙,男,38岁,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经理、管理处主任,本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姜海波,男,46岁,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本公司企管安监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任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陈文,男,49岁,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历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技术室主任、车务部副部长,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总经理,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以上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雪军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审核无异议。
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周晓敏,女,31岁,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3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周晓敏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周晓敏具备良好的财务、证券、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