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于2022年2月1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086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0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协商,自2022年2月1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第一创业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同时参加第一创业证券的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此前,已在第一创业证券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定投起始金额降低至10元起。此外,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优惠规则及结束时间以第一创业证券相关公告为准。
一、 降低定投起始金额并参加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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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基金为已在第一创业证券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定投起始金额降低至10元起。
二、 开通定投并参加申购、定投费率优惠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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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基金定投起始金额为10元。
三、 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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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基金能否互相转换以该基金的具体转换公告为准,详情请查阅本公司官方网站。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0860
网址:www.galaxyasset.com
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第一创业证券保留对上述业务及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0日
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年 2月 10日
§1 重要提示
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9]2217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216,793,316.62份。基金合同于2020年5月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2021年12月10日发布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12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2月10日,自2021年12月13日起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2月13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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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17号《关于准予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0年5月9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16,793,316.62份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会议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对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变现及实施清算程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12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2月10日刊登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2021年12月13日(清算开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本基金的清算报告仅为供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用以本基金清算相关监管报送或公告之目的而编制,清算报告以非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因此,清算报告列示资产和负债时不再区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期末资产项目以预计可收回金额列报,负债项目按照需要偿付的金额列报。清算报告仅列示了2021年12月10日(最后运作日)及2021年12月31日(清算结束日)的清算资产负债表和2021年12月13日(清算开始日)至2021年12月31日(清算结束日)止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表及重要报表项目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本基金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4 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年12月1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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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1年12月10日,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28元,基金份额549,484.87份;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03元,基金份额457,189.75份;基金份额总额1,006,674.62份。
2、本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孙维琦、冯适签字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2)第S000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自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2,272.73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2022年1月5日将全额调回托管户。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218.30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2022年1月5日将全额调回托管户。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194.55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166.89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26.85元,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0.81元。均已于2021年12月21日结息到账。
5.1.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2,747.84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2 月 13 日结转至托管户。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83.75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2月17日支付完毕。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30.61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2月20日支付完毕。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13.38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2月17日支付完毕。
5.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30,958.54元,该款项已分别于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4日支付完毕。
5.2.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5,080.26元,其中清算审计费为人民币15,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2月29日支付。计提的已发生但未支付的划款手续费为人民币80.01元,该款项将于2022年1月7日由托管行自动扣收。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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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利息收入为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注2:其他收入为2021年12月10日发起申请,2021年12月13日确认的赎回费收入;
注3:银行费用为2021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清算期间划款产生的划款手续费;
注4: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将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支付,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律师费40,000.00元人民币,公证费10,000.00元人民币,合计为50,000.00元人民币。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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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各类基金份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902,101.72元。后续划款预计产生的实时银行手续费暂估为人民币35元,扣除以上负债后实际剩余财产为人民币902,066.72元。清算起始日(2021年12月13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交易保证金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托管行已将截至2021年12月20日的利息结算至托管户,自2021年12月21日起的利息暂由基金管理人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889,588.27元。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galaxyasset.com。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银河臻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1年12月31日(清算报告出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