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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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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2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李民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1月1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3.83%股份的股东李民,在2022年2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李民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新)、《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新)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1月1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2月22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年2月22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己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己分别于2022年1月19日和2022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否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否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齐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否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公告文件于2022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根据修订内容,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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