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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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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 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2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19号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云峰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8人,代表股份70,110,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60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3人,代表股份70,074,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4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5人,代表股份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2%。

  其中:没有现场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贾运山先生、李庆华先生、苑希现先生、张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贾运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为70,091,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17,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694%。

  贾运山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庆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为70,094,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2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83%。

  李庆华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苑希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为70,094,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2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83%。

  苑希现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为70,094,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2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83%。

  张建国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巩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任刚、杨新晶、孙晴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29日发出通知,2月9日以现场+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贾运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选举贾运山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贾运山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关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单。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贾运山先生

  成员:冼国明先生、樊登义先生、李胜楠女士、苑希现先生、魏伟先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李胜楠女士

  成员:贾运山先生、冼国明先生、樊登义先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樊登义先生

  成员:贾运山先生、冼国明先生、李胜楠女士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冼国明先生

  成员:贾运山先生、樊登义先生、李胜楠女士、孙静女士

  3、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贾运山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侯旭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侯旭志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樊娜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6、公司与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魏伟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月29日发出通知,2月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共有监事3名,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巩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巩固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监事、调整职工监事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选举董事长、

  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张云峰先生、李勃洋先生、郭锐先生、韩铁梅女士辞去董事及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贾运山先生、李庆华先生、苑希现先生、张建国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贾运山先生、李庆华先生、苑希现先生、张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鉴于此,公司原董事长张云峰先生、原董事李勃洋先生的辞职报告生效。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贾运山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发生了变化,为保障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贾运山先生

  成员:冼国明先生、樊登义先生、李胜楠女士、苑希现先生、魏伟先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李胜楠女士

  成员:贾运山先生、冼国明先生、樊登义先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樊登义先生

  成员:贾运山先生、冼国明先生、李胜楠女士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冼国明先生

  成员:贾运山先生、樊登义先生、李胜楠女士、孙静女士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职工监事、补选监事及选举

  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调整职工监事的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监事周桥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周桥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在辞职申请生效后,周桥女士在本公司将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同意选举樊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后附)。

  公司监事会对周桥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和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李玉鹏先生申请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巩固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巩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鉴于此,公司原监事李玉鹏先生的辞职报告生效。

  三、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巩固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2月10日

  附:                    

  职工监事简历

  樊娜女士,女,37岁

  (一)教育背景:大学学历,会计学专业。

  (二)工作简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级审计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高级经理。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监察审计部高级审计师。

  拟担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三)兼职情况:北京福禧玖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福禧佰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四)樊娜女士不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会议日,樊娜女士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樊娜女士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樊娜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樊娜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李勃洋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魏伟先生、财务总监赵海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李勃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魏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赵海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李勃洋先生、赵海涛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魏伟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李勃洋先生、魏伟先生、赵海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因此不存在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承诺等相关事项。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贾运山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侯旭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后附简历),同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侯旭志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后附简历)。侯旭志先生和李超先生的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鉴于此,李勃洋先生、魏伟先生、赵海涛先生的辞职报告已生效。

  侯旭志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经公司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侯旭志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2-23678831

  电子邮箱:houxzh2022@126.com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19号

  二、关于调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内审部负责人周桥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周桥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在辞职申请生效后,周桥女士在本公司将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内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樊娜女士为内审部负责人(简历后附)。

  李勃洋先生、魏伟先生、赵海涛先生、周桥女士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平稳交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李勃洋先生、魏伟先生、赵海涛、周桥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10日

  附                     

  个人简历

  侯旭志先生  男,46岁

  (一)教育背景  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二)工作简历  历任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供应链高级经理,北京国纲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华夏科创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展负责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拟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三)兼职情况 无

  (四)侯旭志先生不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截止披露日,侯旭志先生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侯旭志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侯旭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侯旭志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超先生  男,37岁

  (一)教育背景:大学学历,会计学专业。

  (二)工作简历:2009年7月入职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曾就职于集团财务管理部、下属公司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东明园区财务管理部。拟担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三)兼职情况:无

  (四)李超先生不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会议日,李超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李超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李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李超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樊娜女士,女,37岁

  (一)教育背景:大学学历,会计学专业。

  (二)工作简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级审计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高级经理。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监察审计部高级审计师。

  拟担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三)兼职情况:北京福禧玖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福禧佰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四)樊娜女士不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会议日,樊娜女士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樊娜女士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樊娜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樊娜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0695    证券简称  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  2022-01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每年度存在大量关联业务往来,双方拟签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甲方指出版集团,乙方指公司):

  1、关联业务往来:甲方及其下属企业委托乙方控股子公司进行教材、教辅及其它图书的印刷加工业务。

  2、纸张贸易:甲方及其下属企业向乙方控股子公司采购纸张。

  3、关联租赁: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甲方下属企业租用房屋等甲方下属企业名下资产以及对共同租赁的经营场所进行费用分摊等。

  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8,100万元,其中印刷业务(带纸张加工)人民币15,500万元,纸张贸易2,500万元,租赁及相关业务人民币100万元。关联交易具体金额以相关方签订的相应交易合同约定金额为准并遵循本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与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魏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受出版集团对各下属单位教材、教辅以及其他图书印刷的整体安排影响、以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产能分配所限,难以准确预估各单位之间的交易金额,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表中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津文化”)向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股份事项已于2022年1月10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旭阳控股,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杨雪岗先生。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京津文化持有公司5%股份,系公司第三大股东,出版集团系京津文化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出版集团在过去12个月曾经为实际控制公司的主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出版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2、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协议涉及的关联方均为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开展相关业务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人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甲方指出版集团,乙方指公司):

  1、起始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金额预估:

  本协议项下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8,100万元。其中印刷业务(带纸张加工)人民币15,500万元,纸张贸易2,500万元,租赁及相关业务人民币100万元。关联交易具体金额以相关方签订的相应交易合同约定金额为准并遵循本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

  3、协议执行:

  1)以协议约定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限,甲方及其下属企业与乙方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签订具体交易合同,安排生产和结算,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2)以协议约定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限,具体交易额度可由甲方及其下属企业与乙方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自行支配。

  4、交易定价:

  教材印刷定价按照国家核定标准执行;其他图书印刷定价将根据图书印数、印张、装订等生产加工要求,由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执行;租赁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执行。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5、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全部实现之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加盖公章;

  (2)甲方按照其内部决策程序,经党委会批准本协议内容;

  (3)根据乙方公司章程,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内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效的避免了出版集团与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形,将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打造公司出版物印刷产业链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来源,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教材印刷定价按照国家核定标准执行;其他图书印刷定价将根据图书印数、印张、装订等生产加工要求,由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执行;纸张贸易、租赁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执行。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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