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拟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产业资源及产业投资管理优势,获得与优质企业接触的渠道,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通过嘉兴初者博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平台”或“初者博通”)认购杭州初者之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初者之心”)份额,初者之心总基金规模为3-5亿元,基金投资方向以科技与数据经济为中心,重点深耕对企业服务领域早期创业公司的投资。
本次投资事项在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所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也不在基金中任职。
关于本次投资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前述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北京勿忘初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初者博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 嘉兴初者博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北京勿忘初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编号:SSV644
5、备案时间:2022年01月28日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