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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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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5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超过1%
暨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

  陈莉莉女士、王颖女士、新余晨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王锐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莉莉女士、王颖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新余晨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晨亨”)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锐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56,420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2%),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收到新余晨亨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锐先生的通知,获悉新余晨亨和王锐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股份数量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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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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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超过1%暨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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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新余晨亨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锐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2、公司股东新余晨亨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锐先生承诺本次减持与此前在《招股说明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或公告中所作出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公司股东新余晨亨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锐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截至本公告日,新余晨亨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锐先生实际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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