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的通知,获悉上海领亿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解除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已按照2021年12月30日与杨永柱、温萍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约定,支付了1.1亿的本金及对应利息。本次办理的部分股份质押解除是按照《补充协议三》第五条的约定办理。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