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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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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中武电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中武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中武电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2022年1月2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福州分行”或“债权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武电商”或“债务人”)向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本金限额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合计19亿元,中武电商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内部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此前,公司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11.41亿元(其中为中武电商提供担保额度7.89亿元,实际担保余额2.85亿元),剩余担保额度7.59亿元,本次新增担保7,500万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3c层,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铭春。经营范围:互联网零售;建材、室内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家具的批发、代购代销;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医疗器械销售;谷物、豆及薯类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批发。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

  注:上述2021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额度及方式

  2022年1月28日,中武电商与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签订《额度授信协议》,申请人民币1亿元授信额度。同日,公司为该笔授信与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在福州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武电商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11月7日期间向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7,500万元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范围

  1、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主合同指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使用授信额度的金融业务合同,以及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 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 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

  5、不包括债务人以下列方式办理的等额本金债权: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保证金(含全额保证金或部分保证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受益权质押担保的等额本金债权。

  (三)保证期间

  1、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法律适用、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除、解释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2、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保证人和债权人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经保证人和债权人各方协商同意并采用书面形式,经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武电商生产经营需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且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26.6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86%。此外,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质押股权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22年1月2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2022年1月28日中武电商与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中武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下降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截止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受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以及个别地区社会环境不稳定影响,公司国际工程项目施工进度不同程度受阻。汇率波动也对本期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可结转的收入同比增加,但由于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调控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房地产项目毛利率下降。另外,北京武夷西地块已预售部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因此,房地产业务本期净利润同比减少。

  3.报告期内,完成全资子公司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该项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归母净利润的影响为 1,935 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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