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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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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4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2022年1月27日以电话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月27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苏州华源中鲈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总数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7人(其中受托董事0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人,分别为:李志聪先生、陆林才先生、沈华加先生、周中胜先生、章军先生、江平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半数,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志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39,659.18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华源包装(清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华源”)、华源包装(咸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华源”)进行增资。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9,604.72万元对清远华源进行增资,其中18,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清远华源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0万元,其余11,604.7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0,054.46万元对咸宁华源进行增资,其中7,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咸宁华源注册资本由13,0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0万元,其余3,054.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风险投资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风险投资制度》进行修订。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修订后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3、审议通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使套期保值业务能更好的发挥规避价格风险和锁定利润的功能,根据商品交易所有关期货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镀锡薄钢板及聚丙烯(PP)、高密度聚乙烯(HDPE)等塑料颗粒作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及毛利产生重要影响,为防范及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热轧卷板、聚丙烯(PP)、塑料等与公司原材料相关物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具体实施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5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于2022年1月27日以电话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月27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苏州华源中鲈包装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总数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及受托监事共3人(其中受托监事0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监事会的监事共1人,为高顺祥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半数,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39,659.18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华源包装(清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华源”)、华源包装(咸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华源”)进行增资。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9,604.72万元对清远华源进行增资,其中18,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清远华源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0万元,其余11,604.7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0,054.46万元对咸宁华源进行增资,其中7,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咸宁华源注册资本由13,0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0万元,其余3,054.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风险投资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风险投资制度》进行修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修订后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3、审议通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使套期保值业务能更好的发挥规避价格风险和锁定利润的功能,根据商品交易所有关期货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镀锡薄钢板及聚丙烯(PP)、高密度聚乙烯(HDPE)等塑料颗粒作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及毛利产生重要影响,为防范及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热轧卷板、聚丙烯(PP)、塑料等与公司原材料相关物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发布。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6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源控股”)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659.18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源包装(清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华源”)、华源包装(咸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华源”)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 173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于2018年11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39,6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与验资费用、 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6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393.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68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

  注:募集资金合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因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结余的利息所致。

  其中,“清远年产3,960万只化工罐及印铁项目”以清远华源作为实施主体;“年产1,730万只印铁制罐项目”以咸宁华源作为实施主体。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9,604.72万元对清远华源进行增资,其中18,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清远华源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0万元,其余11,604.7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0,054.46万元对咸宁华源进行增资,其中7,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咸宁华源注册资本由13,0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0万元,其余3,054.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对象一:

  名称:华源包装(清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4X5JG72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6号

  法定代表人:赵学红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2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真空镀膜加工;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清远华源100%股权。本次增资后,清远华源注册资本将由2,0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0万元。

  清远华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注: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增资对象二:

  名称:华源包装(咸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00050007614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咸宁市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沈华加

  注册资本:13,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1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制造金属桶、金属罐、金属包装产品;经营马口铁、铝皮相关金属包装及材料;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货物和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咸宁华源100%股权。本次增资后,咸宁华源注册资本将由13,0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0万元。

  咸宁华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注: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清远华源、咸宁华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能更好的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华源、咸宁华源进行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清远华源、咸宁华源进行增资。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清远年产3,960万只化工罐及印铁项目”以清远华源作为实施主体;“年产1,730万只印铁制罐项目”以咸宁华源作为实施主体。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能更好的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审议程序

  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查阅了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文件,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华源控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经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华源控股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7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物资,即热轧卷板、聚丙烯(PP)、塑料等相关物资。

  2.投资金额: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相关物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流动性、操作等风险。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以及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相关物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镀锡薄钢板及聚丙烯(PP)、高密度聚乙烯(HDPE)等塑料颗粒作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及毛利产生重要影响,为防范及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热轧卷板、聚丙烯(PP)、塑料等与公司原材料相关物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二)投资金额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三)投资种类及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物资,即热轧卷板、聚丙烯(PP)、塑料等相关物资。

  (四)投资期限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镀锡薄钢板及聚丙烯(PP)、高密度聚乙烯(HDPE)等塑料颗粒,其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与原材料相关物资即热轧卷板、聚丙烯(PP)、塑料等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内部控制程序,作为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及子公司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4、信用风险:在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法律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及子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期货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5、审计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审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

  6、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7、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六、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七、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相关物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具体实施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同时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相关物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同时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决议有效期内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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