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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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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2-006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度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浪奇”)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影响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受以前年度贸易业务积累银行借款的影响,需支付贸易业务借款相关利息费用及处理贸易业务遗留问题等的相关费用合计约1.1亿元。

  2、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01破282-3号],广州中院裁定确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广州浪奇破产重整程序。公司本次重整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形式调整出资人权益,转增股份由债权人受让以及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由此产生重整收益。在重整收益扣除重整相关费用后,预计将增加报告期利润总额约17亿元,对公司业绩造成重要影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3、2021年12月,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和孙公司广州奇化有限公司被广州中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和韶关浪奇有限公司期末对前述两家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约2,300万元。

  4、报告期内,公司聚集主业,全力做大做强自有品牌,凸显公司日化浪奇总品牌、食品自有品牌“红棉”、“广氏”的品牌价值,品牌认可度、市场占有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公司着重对绿色日化板块进行业务调整及智能化提升,采取多项措施来降本增效,进一步加大对市场的开拓力度,主要产品洗衣凝珠、洗衣液及各类消杀产品市场份额稳步提高。另一方面,公司健康食品板块核心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产销两旺,收入、利润同比增幅明显,在实行了职业经理人制度后,正面提升效果显著。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子公司全方位的改革力度,努力提高各子公司经营效益。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所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际业绩情况和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目前,公司正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他事项的披露事宜进行准备,并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已于2021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9.3.11条的规定,如果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首个会计年度出现第9.3.11条所规定的六项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2-00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0年度,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已于2021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1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6),预计公司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正值,且不存在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具体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9.3.11条的规定,如果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首个会计年度出现第9.3.11条规定的六项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目前,公司正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他事项的披露事宜进行准备,并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目前涉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5.8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之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另因公司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之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情形的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且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2、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已于2021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9.3.11条的规定,如果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3、2021年12月,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本次重整将对公司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2022年1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6),预计公司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正值,且不存在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具体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目前,公司正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他事项的披露事宜进行准备,并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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