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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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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09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被担保人:绵阳长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长虹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签订的保证书合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信用担保额度, 除此之外,尚未实际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1月28日,公司与深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科光电”)签订了《保证书》,约定公司为绵阳长虹科技与惠科光电签署的采购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12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绵阳长虹科技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4日、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四川长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对绵阳长虹科技提供担保属于上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绵阳长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23日。注册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法定代表人: 杨军。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创业空间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显示器件销售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6,979.97万元,负债总额 2,010.60万元。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份。

  三、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1、签署人:

  保 证 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绵阳长虹科技有限公司

  债 权 人:深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10,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范围:被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但尚未支付之全部款项。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债务有不同到期日的,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四、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40,21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21%,截至目前,实际累计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总计456,514.86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购房客户、下属子公司的经销商担保额度为598,9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00%,截至目前,实际累计对购房客户、下属子公司的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额总计428,543.96万元。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1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尚在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

  ●下属控股子公司当事人地位:被告

  ●本次判决结果的涉案金额:诉讼案件一判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等被告支付货款本金、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合计金额124,539,799.16元并支付以货款123,174,396.00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1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六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诉讼案件二判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等被告支付货款本金、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合计金额199,359,134.73元并支付以货款196,555,272.23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六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上述诉讼判决尚在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将依法提起上诉,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述两个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判断条件,初步测算预计负债金额为2,787.60万元,将作为期后调整事项影响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2,780.63万元(最终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一、基本情况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顺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达通”)于2021年8月收到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诉讼案件一原告福建省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公司”)诉请判决顺达通等被告支付货款本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律师代理费,预估金额合计141,471,222.05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诉讼案件二原告莆田市国投森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通公司”)诉请判决顺达通等被告支付货款本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律师代理费,预估金额合计209,576,073.24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1-038号)。

  2022年1月28日,顺达通收到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上述两个案件的判决书,现将一审判决情况公告如下:

  二、 上述两个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

  (一) 诉讼案件一判决结果

  原告:福建省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长虹顺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

  诉讼请求:要求判决顺达通等被告支付原告建投公司货款本金126,867,649.38元(该金额为原告建投公司变更诉讼请求后的货款本金,原诉讼请求货款本金金额为140,757,942.5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自2021年4月30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二点六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律师代理费630,000.00元、财产保全担保费69,235.00元、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目前进展:一审已判决(尚在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

  一审判决结果:1、判决顺达通等被告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货款本金123,174,396.00元,并支付以货款123,174,396.00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1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六的标准计算违约金;2、判决顺达通等被告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律师费630,000.00元及财产保全担保费69,235.00元;3、本案部分受理费661,168.16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由顺达通等被告承担;4、驳回建投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 诉讼案件二判决结果

  原告:莆田市国投森通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长虹顺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

  诉讼请求:要求判决顺达通等被告支付原告森通公司货款本金196,555,272.23元及该款自起诉之日(即2021年7月8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二点六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判令顺达通等被告支付原告森通公司计至2021年7月7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2,530,801.01元以及支付律师费490,000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顺达通等被告承担。

  目前进展:一审判决(尚在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

  一审判决结果:1、判决顺达通等被告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货款本金196,555,272.23元,并支付截止至2021年7月7日的违约金1,149,532.36元,及以货款196,555,272.23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六的标准计算违约金;2、判决顺达通等被告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律师费490,000.00元,保全担保费125,745.64元;3、本案部分受理费1,033,584.5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由顺达通等被告承担;4、驳回森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两个诉讼案件,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顺达通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一审法院的判决书,目前尚在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在上述案件进展过程中,顺达通将依法提起上诉,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述两个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判断条件,初步测算预计负债金额为2,787.60万元,将作为期后调整事项影响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2,780.63万元(最终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财务数据为准)。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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