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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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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
及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8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

  及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期限、规模及价格: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计划自2021年8月4日起6个月内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0.0042%、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保利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共计50万股,占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004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保利集团关于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保利集团计划自2021年8月4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0.0042%、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均含2021年8月4日已增持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二、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截至2022年1月28日,保利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共计50万股,占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0042%,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前,保利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4,587,645股,约占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2.7952%;与其全资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4,846,462,318股,约占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40.4880%。本次增持后,保利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5,087,645股,合计持有4,846,962,318股,约占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40.4922%,约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40.4916%。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保利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保利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律师核查意见

  针对本次增持行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1、增持人依法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增持人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4、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9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增持计划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期限、规模及价格: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1年8月4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14.33元/股。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增持主体累计增持金额为858.81万元,超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各增持主体累计增持金额均达到其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周东利先生、董事胡在新先生、监事会主席孔峻峰先生、副总经理张伟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海先生、原纪委书记及原监事会主席王全良先生、副总经理潘志华先生、副总经理刘文生先生、副总经理张艳华女士、副总经理刘颖川先生计划自2021年8月4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15.0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其中,增持价格上限根据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相应调整至14.33元/股。

  二、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增持主体累计增持金额约为858.81万元,各增持主体累计增持金额均达到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增持实施情况及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股、%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970,283,692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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