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
仲裁申请已受理,等待开庭。
2. 上市公司所属企业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申请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3. 涉案的金额
人民币243,793,675.72元(暂算至2022年1月18日)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安排法务团队积极应对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经营成果的影响以日后实际发生额为准。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所属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就其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济南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于2022年1月27日送达受理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仲裁机构
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三)案号
(2022)济仲裁字第0285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239,508,880.13元及利息4,284,795.59元(暂算至2022年1月18日,此后的利息以239,508,880.13元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1月19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财产保全费用、财产保全担保保险费。
(二)事实与理由
2018年8月底,申请人通过招投标与被申请人签订信利(仁寿)高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第5代TFT-LCD高端显示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系列施工合同,被申请人作为项目的总承包人将该项目洁净A包、废气系统A包及废气系统B包分包给申请人。
申请人依约定完成所有分包义务,但申请人申报的工程量签证(大部分为根据被申请人指令增加工程量而申报)被申请人均未确认,更没有随月进度款支付。2021年6上述工程完成最终竣工验收,但被申请人至今未支付欠付工程款。为此,申请人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案件进展
2022年1月27日,济南仲裁委员会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目前等待开庭,具体开庭日期暂未通知。
三、裁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本案正在进展阶段,不适用。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及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更新情况
(一)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计37件,涉案金额总计为人民币92,290,306.3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0年报数据,未合并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的5.84%;占合并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净资产的2%,未达临时披露标准。为使投资者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现对小额案件予以披露,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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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更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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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已安排法务团队积极应对案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2.《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