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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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1.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2.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开展销售业务,制定差异化的营销策略,有效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公司持续加强企业管理,利用调整结构、技术攻关、工艺优化、降本增效等多方面措施,将精细化管理量化到各个岗位,让效益在供、产、销各个环节中充分体现,实现公司的良性发展;上述举措推动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实现大幅增长。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主要影响。2020年至2021年,公司持续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2020年,公司投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外捐赠支出6,732.35万元,影响2020年度利润总额减少6,732.35万元;2021年,公司对外捐赠支出为1,604.76万元,用于支持河南省、山西省的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604.76万元。上述支出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2021年度具体数据以正式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7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
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披露《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及增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计划自2021年10月29日(含)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含2021年10月29日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1月28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780,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计划主体: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
2.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方威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08,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方威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4.方威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增持股份数量(含2021年10月29日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增持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方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为自2021年10月29日(含)起的未来6个月内。
7.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2年1月28日,方威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780,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增持总金额45,301,667元。本次增持实施前后方威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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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3.方威先生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方威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方威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