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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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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2-008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亏损-9,800万元左右。

  2、公司预计2021年期末净资产5,300万元左右。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8,900万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00万元左右。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900万元左右。

  3、预计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000万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5,000万元左右。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5,300万元左右。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的专项说明主要结论

  “按照我们对商业城2021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的计划,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我们主要实施了询问、观察、分析等部分风险评估程序,在此过程中,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商业城披露的业绩预告与其2021年度净利润、收入和净资产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由于商业城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业绩预告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审计意见以本所出具的商业城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14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012万元。

  (二)每股收益:-0.84元。

  三、本期业绩预计情况的主要说明

  (一)公司作为传统百货零售行业,由于受到电商迅猛发展的冲击以及新冠疫情常态散发影响,经营压力较大。同时由于营运资金不足,无法组织足够资金对自营产品进行备货采购,导致自营业务营业收入在2021年度下滑较多。

  (二)由于公司过去改扩建时期形成了较大的资本开支,公司有息负债余额一直居高不下,造成公司财务费用高,利润持续受到影响。

  (三)公司预计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正值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2021年度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公司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所致。

  四、风险提示

  2021年6月,沈阳商业城(集团)有限公司因2011年度公司拆迁事宜进行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其财产损失1,500万元整及利息,起息日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按判决生效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一年期利率计算。公司依据律师意见,出于谨慎性原则就上述案件已在2021年度计提了1,500万元预计负债。由于上述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判决结果及时确认对公司的实际财务影响。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提前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股票仍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规定,若公司出现第9.3.11条所列的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如公司同时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6条所列的条件,公司将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四)因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经审计后的2021年度净利润仍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仍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如因突发情况导致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变动,公司将及时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六)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2-009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因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业城”)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9.3.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事项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在1.5亿元左右,且公司2021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正值。如公司同时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6条所列的条件,公司将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商业城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号)。

  因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经审计后的2021年度净利润仍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仍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暂定为2022年3月1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2-010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商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9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告称,2021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1.5亿元,扣非净利润仍为-0.89亿元。鉴于上述情况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有关要求,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确认营业收入,并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予以扣除。公司认定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存在不确定性,我部将在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后,视情况提请启动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如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等情况,公司相关营业收入依规应予扣除,扣除后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二、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并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三、公司应当高度重视2021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将按照工作函的要求积极完成相关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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