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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2-003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1月2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朱辰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公司自查后基于谨慎原则进行的补充确认,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带来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补充确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2.5亿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行管理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2-004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详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083,962.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916,037.74元。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30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丰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支付方式,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公司及子公司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等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于次月初对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按以下方式操作: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4、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5、保荐代表人采取现场检查、书面询问等方式对华兴源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各项监督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相关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丰富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22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已针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华兴源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华兴源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兴源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18003 债券简称:华兴转债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

  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兴转债”自2022年6月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华兴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53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6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网上投资者未认购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77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兴转债”,债券代码“11800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兴转债”自2022年6月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华兴转债”将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提示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兴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秘办

  联系电话:(0512) 8816 8694

  联系邮箱:dongmiban@hyc.cn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0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2-005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将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于中信银行苏州吴中支行存放的通知存款共计2.603亿元确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并增加现金管理额度2.5亿元,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兴欧立通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详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083,962.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916,037.74元。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30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会议决议,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4.55亿元;此外自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23日期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7天单位通知存款”2.603亿元。

  三、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情况

  公司在月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自查中发现,公司于中信银行苏州吴中支行进行的“7天单位通知存款”共计2.603亿元虽然形式上属于定期存款,但仍具备一定理财属性,基于谨慎原则拟将其补充确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按上述补充确认情形重新计算后,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为7.153亿元,超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额度2.153亿元;2022年1月11日以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事先审议额度5亿元。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将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公司于中信银行苏州吴中支行存放的通知存款共计2.603亿元确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并增加现金管理额度2.5亿元,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追加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及风险控制要求与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确认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公司自查后基于谨慎原则进行的额度修正,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董事会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法务部作为现金管理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公司自查后基于谨慎原则进行的补充确认,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2.5亿元,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同时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补充确认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并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2.5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公司自查后基于谨慎原则进行的补充确认,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带来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补充确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2.5亿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华兴源创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2)公司此前存在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但公司通过定期自查及时发现了上述情形并履行了补充确认的审议程序,上述情形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2.5亿元,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后续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兴源创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2-007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褚诗炜、陆峰。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因内部工作调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拟将公司2021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孔令莉女士、陆峰先生,详情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原指派褚诗炜女士、陆峰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安排变更及内部工作调整,褚诗炜女士不再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拟补充孔令莉女士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孔令莉女士、陆峰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孔令莉,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润和软件(300339.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孔令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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