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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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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6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项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6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下属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6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人民币84,155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可能存在市场竞争风险、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技术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虹鹭”)拟投资84,155万元,在厦门虹鹭天翔厂区投资建设6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6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炳贤

  注册资本:20,900万元

  设立日期:1992年9月5日

  主要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北部工业区连胜路339号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钨、钼等难熔金属的棒材、杆材、丝材、深加工制品等的研发与生产。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虹鹭总资产92,334.41万元,净资产51,288.9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8,306.19万元,净利润10,201.66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厦门虹鹭6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厦门虹鹭天翔厂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投资84,155万元,在厦门虹鹭天翔厂区新增年产6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本项目投资84,15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9,303万元,建设期利息2,83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19万元。

  (六)资金筹措方式: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计划:本项目计划于2022年3月启动,预计于2023年上半年完成项目建设。

  (八)项目经济评价预测:本项目预计投资回收期约为7.89年(含建设期),税后财务内部报酬率约为19.33%。前述数据为公司依据现行情况进行的测算,与未来实际运行情况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近年来随着传统照明应用市场的不断缩减,厦门虹鹭积极开拓钨丝的其他大规模应用领域,挖掘钨丝的其他性能在半导体和特种环境下的应用。

  在传统照明领域以外,利用钨丝的高强度、可加工极细、柔软性好等特点,厦门虹鹭发现了钨丝的应用新领域。基于原有高碳钢丝的自身技术瓶颈难以突破的现状,厦门虹鹭研发的高强度钨丝是目前已知金属材料中强度最高的金属丝,可替代原有高碳钢丝,在光伏行业、半导体领域显现较高的应用价值。投资建设光伏用钨丝产线项目,开发钨丝产品在光伏行业和特种环境的应用,符合公司的钨产业链战略布局。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厦门虹鹭是首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内钨钼加工行业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与中科院金属研究所联合成立了稀有金属加工实验室。厦门虹鹭丝材加工技术优势明显,具备多年钨材料深加工技术的积累;同时依托厦门钨业完整的钨加工产业链,厦门虹鹭处于产业链下游深加工领域,具备产业链保障的发展优势。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进一步扩大细钨丝在非照明领域的运用,有利于公司快速占领光伏用金刚线母线的应用市场,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本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本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

  1.项目不达预期的风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环境、市场变化等变化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

  2.技术风险:高强度钨丝目前在超细丝领域与高碳钢丝是互为替代品,由于高碳钢丝材料特性,加工到一定规格后,更细的加工难度和更高的强度要求,使得钢丝厂家遇到技术和理论都难以突破的瓶颈,而钨丝在40um以下还有足够的潜力可供挖掘开发,但是不能排除今后碳钢丝自身水平的突破带来反渗透的可能。

  3.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本项目对主要原材料APT需求量较大,如出现供应短缺,将影响生产供应稳定;同时若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将存在公司无法完全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的风险。

  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公司技术和品质优势,提升竞争能力。对外做好市场推广,加强产品宣传,加速对现有市场的渗透;对内推动可持续性更高强度的钨丝,以及做好持续成本下降工作。同时,根据行业与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原材料采购策略;项目上严密组织、科学计划,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六、备查文件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16日

  至2022年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1.01和议案1.02回避表决;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1.03和议案1.05回避表决;日本联合材料公司对议案1.04回避表决;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述公司如持有公司股份)对议案1.05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10日-2月1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2层董秘办公室

  邮编:361009

  联系人:苏丽玉

  联系电话:0592-5363856     传真:0592-5363857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 《关于2022年度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闽先生、侯孝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2022年度与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周闽先生、侯孝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2022年度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丹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2022年度与日本联合材料公司及TMA Corporation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吉田谕史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2022年度与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关联企业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王丹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符合市场化及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厦门钨业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2022年用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在手合约的最高余额为16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开展在手合约最高余额为16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详见公告:《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干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干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向其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2,7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至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同时同意2022年厦门滕王阁向其参股公司同基置业提供借款的最高余额为105,00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旨在履行合作协议,维持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的日常运转,是基于合资项目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借款年利率高于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向其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向其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6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投资84,155万元建设年产6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项目。该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光伏用钨丝的产能,提升公司在光伏用金刚线母线应用领域的市场地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项目预计全部投资回收期约7.89年(含建设期),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约19.33%。预计2023年上半年完成建设。

  详见公告:《关于下属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6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属子公司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000万片刀片毛坯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投资4,819.61万元建设年产2000万片刀片毛坯生产线项目,该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刀片毛坯产能,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项目预计全部投资回收期约4.54年(含建设期),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约27%。预计2023年上半年完成建设。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0吨稀土永磁钐钴合金项目生产线建设方案调整的议案》。鉴于厂房建设规模变更、工艺优化及自动化程度提升等原因,董事会同意将建设年产350吨稀土永磁钐钴合金项目的总投资由4,973.33万元调整为12,583.11万元,本项目预计投资回收期约7.13年(含建设期),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约19.45%,预计2023年年底完成建设。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09)。

  议案六、议案七及议案八涉及的投资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的测算是按照现行情况进行测算,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因素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或不达预期,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以上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6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销售包括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两部分。公司境外销售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含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说明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远期外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售汇业务。公司所有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计划

  1.在手合约最高余额: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用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在手合约的最高余额为16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约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净资产规模的16.12%。

  2.合约期限:与基础业务期限相匹配,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资金来源:银行授信或自有资金。

  4.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可能劣于市场即期汇率,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设计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外币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坏账,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落实制度各项要求。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交易。

  3.公司财务部门密切关注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进展情况。

  4.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同时对每笔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登记,建立业务台账,并根据合约安排资金交割,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公司同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公司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可控,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开展在手合约最高余额为16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向其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主要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拟向其参股公司同基置业提供不超过82,7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至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同时提请2022年厦门滕王阁向其参股公司同基置业提供借款的最高余额为105,000万元。

  2.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风险提示: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可能出现同基置业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同基置业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加强对同基置业项目情况的评估,并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2013年6月,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滕王阁”)与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局”)、厦门龙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邦置业”)签订《中铁二局金牛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共同对中铁二局原全资子公司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基置业”)进行增资,以同基置业为平台,合作开发成都市金牛区旧城改造项目。中铁二局负责项目供地,厦门滕王阁和龙邦置业负责项目用地、拆迁安置和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筹措工作。项目也可以以同基置业为平台进行融资,融资成本由同基置业承担;融资不足部分由厦门滕王阁和龙邦置业向同基置业提供借款,同基置业按该等资金期间的同期实际融资利率(以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为限)支付利息,前述合作事项及合作协议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4)。截至2021年12月底,厦门滕王阁根据上述合作协议的约定,向同基置业提供借款(包含直接借款和委托贷款)的余额为90,574.20万元,各笔借款均按年利率5.7%计息,即中国人民银行1-5年期基准利率4.75%上浮20%。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向其参股公司同基置业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拟向其参股公司同基置业提供不超过82,7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至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期限不超过18个月,出借方式为直接借款或委托贷款方式,用于同基置业日常运行需要、归还到期借款及利息等用途,同时同意2022年厦门滕王阁向同基置业提供借款的最高余额为105,000万元,资金提供时间将根据同基置业实际资金需求分批进行。上述资金需求,厦门滕王阁将会同步要求龙邦置业按股比提供资金。此次借款申请系日常周转使用需要,如后续中铁二局向同基置业进一步提供开发用地,届时公司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另行提交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厦门滕王阁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炳贤

  注册资本:4,000万元

  设立日期:1996年2月8日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60%,厦门世纪华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3.34%、厦门东瑞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3.33%、厦门志强投资有限公司各持股13.33%。

  经营场所: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北里27号二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管理;电器机械及器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批发零售。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滕王阁总资产436,436.70万元,净资产34,004.2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5,128.05万元,净利润-9,041.13万元。

  (二)同基置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资本:55,697.747227万

  设立日期:2007年12月17日

  主要股东: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8%、厦门滕王阁持股47.5%、厦门龙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

  经营场所:成都市金牛区白马寺街6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同基置业总资产167,007.28万元,净资产70,330.5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574.48万元,净利润-3,098.00万元。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方/贷款人: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借款人: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

  (二)借款利息:借款年利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至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三)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借款期限为18个月,自借款本金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

  (四)还款:在借款期限届满时,同基置业应向厦门滕王阁全额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和届时尚未支付的利息。同基置业自身获得融资或者有足够资金时,应该提前还款。如果厦门滕王阁不再是同基置业股东,厦门滕王阁有权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如同基置业未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每逾期一日,同基置业应按逾期归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厦门滕王阁支付违约金。发生此等情形的,就逾期归还的金额,厦门滕王阁还有权要求同基置业支付复利。

  (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据其解释。各方因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违约、终止、解除、解释等,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生效条件:一经签订即告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正着手处置厦门滕王阁股权,厦门滕王阁向同基置业提供借款,一是履行合作协议义务,二是保证同基置业正常运转,有利于后续厦门滕王阁股权处置,确保公司稳步剥离房地产业务,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待后续项目开发用地装入同基置业,同基置业自身获得融资能力时,应提前归还公司借款。

  本次借款旨在履行合作协议义务,维持同基置业项目的日常运转,是基于合资项目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同基置业所开发的成都中铁二局金牛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对外销售案名:中铁鹭岛艺术城项目)位于成都市核心地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同基置业的资产负债率为57.89%(经审计),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同时为了保证上述借款能够及时收回,规避资金风险,厦门滕王阁作为股东有权监督同基置业借款用途及使用情况,及时了解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关注并督促同基置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本次借款年利率高于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向其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旨在履行合作协议,维持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的日常运转运转,是基于合资项目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借款年利率高于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向其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向其参股公司同基置业提供借款,旨在履行合作协议,维持同基置业项目的日常运转,是基于合资项目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借款年利率高于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向其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2年1月27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2022年度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闽先生、侯孝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2022年度与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周闽先生、侯孝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2022年度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丹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2022年度与日本联合材料公司及TMA Corporation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吉田谕史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2022年度与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关联企业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王丹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符合市场化及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均为含税数;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2.因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自2021年7月1日成为公司关联方,其交易金额单独列示,未并入冶金控股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

  3.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当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允许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在与同一关联方的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进行调剂;在受同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在由同一个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调剂;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预计总金额之间进行调剂。

  4.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个别单项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和效益优先导向进行业务合作选择,相应调整了相关预计关联交易项目的业务规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及对原材料、产品价格的预测,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224,470万元,关联交易的类别及金额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数据均为含税数。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钨高新、赣北钨业在过去12个月内曾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统计至2022年4月。

  3.上述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并允许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在与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的预计总金额范围内进行调剂。

  4.因预计关联人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单独披露标准,简化披露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和“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表格数据中,与冶金控股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中钨高新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包括单独列示在内的所有分别与冶金控股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中钨高新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预计发生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冶金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截至2021年9月30日,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集团”)持有本公司31.77%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公司”)持有福建稀土集团85.26%的股权,为公司间接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巨通”)为冶金控股公司间接控股企业,同时本公司董事长黄长庚先生同时担任江西巨通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由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江西巨通为公司的关联企业。

  公司预计2022年与冶金控股公司部分下属公司(福建稀土集团、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交易金额将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其中,冶金控股公司持有福建稀土集团85.26%的股权;福建稀土集团持有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

  1、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震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

  经营范围:经营授权的国有资产及其资本收益管理;对外投资经营;咨询服务。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850,850.70万元、净资产4,340,887.2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003,933.59万元、净利润456,978.10万元。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2、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震

  注册资本:16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20号楼

  经营范围:对稀有金属(钨、钼等)、稀土、能源新材料的投资;金属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及其压延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普通机械,干电池,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零部件,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冶金技术服务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421,536.42万元、净资产1,241,815.8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104,666.03万元、净利润121,122.44万元。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3、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汝忠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庙前镇坪头村园区南一区9号

  经营范围:硫酸锰、高纯硫酸锰以及锰无机盐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包装材料、金属与金属矿产品、建材、其他化工产品销售。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739.67万元、净资产1,055.7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452.43万元、净利润-609.16万元。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4、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长庚(由于公司涉及诉讼,工商登记未变更)

  注册资本:10,946.805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万福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钨、锑、锡、铜、钼、铋加工、销售;仲钨酸铵、兰色氧化钨、三氧化钨、钨酸钠、钨铁、锡、锭、钼出口;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出口的商品除外);水力发电(仅限自产自供本公司用电);厂房及设备租赁业务。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4,918.86万元、净资产5,444.9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139.25万元、净利润-4,234.93万元。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二)中钨高新及其下属公司

  中钨高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邓英杰女士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至2021年4月22日卸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相关董事卸任后12个月内(即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中钨高新继续确认为公司的关联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继续确认为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2022年与中钨高新部分下属公司(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和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交易金额将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其中,中钨高新持有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持有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89.07%的股权;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82.786%的股权。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仲泽

  注册资本:105,429.0442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都大厦十八楼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和钨、钼、钽、铌等有色金属及其深加工产品和装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贸易业务;钢材、稀贵金属、化工产品及原料(专营除外)、矿产品、建材、五金工具、仪器仪表、电器器材、汽车配件、纺织品贸易业务;旅游项目开发;进出口贸易按[1997]琼贸企审字第C166号文经营。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20,318.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0,233.70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91,945.8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11.23万元。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2、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善文

  注册资本:212,331.1328万元

  注册地址: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超硬材料及工具;钨、钼、钽、铌等难熔金属制品、化合物及深度加工产品;金属陶瓷、精密陶瓷;有色金属冶炼、深度加工产品及相关附属产品,硬质合金生产设备及备件制造;钻具、刀具及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制造、开发、销售;新材料开发;厂内环保产品再生利用;新材料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委托范围内电信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防雷装置检测;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期刊出版(《期刊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自2019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83,450.56万元、净资产325,668.4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45,382.35万元、净利润35,311.67万元。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3、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社权

  注册资本:74,193.57万元

  注册地址: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南路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陶瓷、超硬材料可转位刀片、机夹焊接刀片,配套刀具,整体硬质合金孔加工刀具、立铣刀及相关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和服务。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50,024.62万元、净资产179,352.9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7,666.24万元、净利润14,702.83万元。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4、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启明

  注册资本:87,276.53万元

  注册地址:自贡市人民路111号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钨钼制品及深度加工产品和新材料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机械加工、进出口贸易。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8,662.98万元、净资产79,472.8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82,630.11万元、净利润3,709.28万元。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日本联合材料公司及TMACorporation

  截至2021年9月30日,日本联合材料公司持有本公司6.36%股份,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TMACORPORATION为公司股东日本联合材料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在日本合资设立的贸易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TMA Corporation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将其纳入日常关联交易统计范围。

  1、日本联合材料公司

  法定代表人:山县一夫

  注册资本:26.7亿日元

  注册地址:東京都港区芝1-11-11

  经营范围:矿物精炼及其制品销售;各种金属线,条,棒,板及其它各种金属加工品的生产及销售;硬质合金工具,触点材料及其他粉末冶金材料的生产及销售;针对前项产品的各种加工品,配件,零部件及其材料的生产销售;金刚石,立方氮化硼及蓝宝石,陶磁等高硬质材料的机械工具(磨削工具,切削工具,切断工具,研磨工具,拉线工具,耐磨工具等),计量器,医疗用具,零部件以及研磨材料的生产,加工,修理和销售;工业用金刚石,立方氮化硼以及钛,陶磁等高硬质材料的模具,切削工具,耐磨工具,电子零部件,音响机械零部件的涂层;工业金刚石,立方氮化硼,蓝宝石等高硬质材料及其粉末的销售;机床,切断机械,工具磨床,石材加工机械以及其零部件,配件的制造加工,修理及销售;陶磁,塑料为材料的棒,线,管,板的制造,修理及销售;各种金属,陶磁,塑料化合物为材料的棒,线,管,板的生产加工,修理及销售;窑业制品,精密机械部件,电子器具用部件,汽车部件的制造加工,修理及销售;房地产的经营,管理,出租及中介;前项关联附带的所有事业。

  财务数据: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8,075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2、TMA Corporation

  法定代表人:織田良平

  注册资本:3,000万日元

  注册地址:東京都台東区松が谷1-9-12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的买卖及相关的一切业务

  财务数据: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08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四)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关联企业

  1、苏州爱知高斯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苏州爱知高斯25%的股份。本公司董事长黄长庚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钟炳贤先生同时担任苏州爱知高斯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苏州爱知为公司的关联企业。

  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加藤忍

  注册资本:3,52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尖浦路85号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无刷化微特电机、新能源车辆空调压缩机电机、新能源车辆驱动电机、新能源车辆电动水泵电机等同类产品及关联零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变频器以及关联零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9,280.37万元、净资产25,014.97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0,179.24万元、净利润300.40万元。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2、郭天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至2021年12月卸任,因其仍担任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企业。

  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靖

  注册资本:22,687.9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吴都工业园

  经营范围:矿产品开采、经营、加工、选矿、研发、冶炼、销售;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矿山机械及配件、建筑材料销售;对外贸易经营。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6,127.97万元、净资产36,207.8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6,934.21万元、净利润1,817.76万元。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3、钟可祥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因其仍担任厦门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厦门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企业。

  厦门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金辉西路8号之6栋三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500.07万元、净资产2,480.3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9.65万元。

  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4、齐申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副主席至2021年4月22日卸任,因其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卸任后12个月内(即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赣北钨业继续确认为公司的关联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继续确认为关联交易。

  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松林

  注册资本:15,989.69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吴都工业园

  经营范围:矿产品经营、加工选矿、研发、冶炼、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销售;矿山机械及配件、建筑材料销售;自营商品的进出口贸易;道路货运站(场)经营。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800.67万元、净资产15,783.7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18,162.34万元、净利润377.46万元。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企业,财务和资信状况普遍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合同均正常履行。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已与关联方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本联合材料公司、TMA Corporation、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和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对公司与各关联方(包括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具体业务合同在实际业务发生时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本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符合本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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