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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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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上午9时3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6人,实际参加表决6人,分别为王进军、王武军、程刚、刘大成、朱建军、张子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进军、王武军、程刚、刘大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2022年1月28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进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王武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程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刘大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竞达、曹跃云、孙蓟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2022年1月28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竞达女士、曹跃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竞达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蓟沙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竞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曹跃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孙蓟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办公经营的场地需求,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租赁部分房屋,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王进军、王武军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薪资水平、市场薪资行情,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意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程刚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栢煜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栢煜”)的股东刘淮健拟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王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子创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江苏栢煜13.33%股权以75万元人民币转让给王子创投,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栢煜仍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同时授权管理层处理本次投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2022年2月21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2年1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上午11时0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分别为任兰洞、李智、匡光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监事会提名任兰洞、李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2022年1月28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任兰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李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行为合理,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我们同意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进军、王武军、程刚、刘大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竞达、曹跃云、孙蓟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竞达女士、曹跃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竞达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蓟沙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会影响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进军先生简历

  王进军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曾任深圳安实塑料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深圳松川塑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5月成立深圳市君开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栢兴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前身),曾任总经理、执行董事。曾任深圳市包装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既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既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2月至今任鑫安企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兼任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理事,中国包装联合会常务理事,2022年1月至今任宁波新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王进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6,625,409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王武军先生简历

  王武军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深圳市珠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长,深圳市安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长,深圳市金博龙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浩川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利琒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启明整体智慧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群赞电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金博龙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副总裁,200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创想环球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王武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958,984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进军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程刚先生简历

  程刚先生,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武汉红桃开集团市场主管,上海绿谷集团企划部副部长,深圳市美卡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既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汇得实业集团投资运营总监,深圳市海翔铭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叶高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三届监事,锶美腾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烟台栢益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冠宏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沙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一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成都伊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安捷光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霍尔果斯王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尧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东莞群赞电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9年9月至今任成都启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江苏栢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深圳利琒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宁波新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程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50,000股限制性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刘大成先生的简历

  刘大成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1998年清华大学博士毕业留校任教,1998至2001年曾任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系讲师、副教授、研究生导师、系党委委员、清华清仪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至2005年曾任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党委副书记,其中2002年至2003年曾任德国亚琛工业大学(RWTH-Aachen)生产工程研究所访问教授,2006至2009年曾任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工会主席,2009年12月至2015年12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14至2017年曾任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执行主任,2012年4月至2019月7月曾任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教堂山校区凯南商学院联合副教授,曾任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00125)独立董事。2001年9月至今任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2017年7月至今任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兼物流产业研究中心主任,2017年7月至今任《铁道学报》常务副理事长兼编委,2017年10月至今任大连海事大学客座教授,2018年1月至今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600791)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0690)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新疆九洲恒昌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青岛朗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2021年3月至今任北京极智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刘大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竞达女士简历

  王竞达女士,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1997年7月至2004年12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讲师,2004年12月至2012年12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2012年12月至2018年6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18年6月至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河北冀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上海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王竞达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曹跃云先生简历

  曹跃云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舰船动力系统保障、舰船新材料专家、电子工程专家。曾任海军工程大学科研部副部长,海军工程大学船舶动力学院院长,海军工程大学电子工程学院院长,2020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大学兼职教授,2021年8月至今,担任浙江高倍特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曹跃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孙蓟沙先生简历

  孙蓟沙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空军第一航空学院一系发动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空军航空仪器设备计量总站高级工程师,大洋汇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北京中科泛华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凯弘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凯弘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孙蓟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任兰洞、李智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表决;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公司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任兰洞先生简历

  任兰洞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深圳华泰企业公司水电公司项目主管,深圳市城建集团城建九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兼园岭花园管理处主任,深圳市既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冠宏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3月至今任大兴实业(烟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4月至今任上海颐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4月至今任烟台栢益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烟台栢晟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霍尔果斯王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4月至今任北京金叶高登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1月至今任武汉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工程建设部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珠海新盛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8月至今任深圳利琒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9月至今任成都启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苏州浩川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武汉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新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烟台栢益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廊坊市信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0月至今任郑州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新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监事、东莞群赞电子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今任江苏栢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启明整体智慧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南宁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青岛冠宏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长沙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重庆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7月至今任海南王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3月至今任江苏新亿源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9月至今任武汉安和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月至今任宁波新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任兰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李智先生简历

  李智先生,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理学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市创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市盛达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烟台栢晟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今任东莞市栢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至今任烟台栢晟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青岛富易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李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经营的场地需求,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租赁部分房屋,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已经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进军、王武军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姓名:王进军

  2、身份证号码:511113197010******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

  王进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王进军房屋的使用权,该房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2603、2604,共计面积231.88平方米。

  上述房屋不存在其他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设计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王进军

  乙方(承租方):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拟签订合同主要内容如下:甲方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2603、2604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出租面积共计231.88平方米。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230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3,332.4元。乙方应于每月二十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为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甲方在2月15日前租赁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2月15日前交首期租金53,332.4元给甲方。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106,664.8元。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场所需求,交易价格是参照所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系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本着市场公平、有利于公司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不含此次)。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租赁关联方房屋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十、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行为合理,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我们同意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为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薪资水平、市场薪资行情,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意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年

  ■

  注: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奖励、年终奖,因年终奖需根据当年经营业绩而定,具有不确定性,实际支付金额会有一定浮动。

  2、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栢煜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栢煜”)的股东刘淮健拟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王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子创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江苏栢煜13.33%股权以75万元人民币转让给王子创投,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栢煜仍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同时授权管理层处理本次投资有关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主要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刘淮健

  身份证件类别: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身份证号码:05330***

  住所:台湾高雄市楠梓区援中路

  刘淮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霍尔果斯王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4MA77PEAC2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路1号创新创业园孵化楼B-414-121室

  5、法定代表人:程刚

  6、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7年10月30日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王子创投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栢煜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Q2XJY2J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住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澄湖路58号厂区内8幢厂房二楼

  5、法定代表人:程刚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4日

  8、营业期限:2017年08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包装材料、防静电产品、电子产品、五金机电、模具、塑胶制品;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江苏栢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股权权属情况

  江苏栢煜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王子创投认缴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五)定价依据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刘淮健以人民币75万元价格转让江苏栢煜13.33%股权给王子创投。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刘淮健

  乙方:霍尔果斯王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一)甲方同意以人民币75万元价格转让江苏栢煜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3.33%股权给乙方,共认缴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已实缴150万元人民币)的权利与义务一并转让。

  (二)乙方同意以人民币75万元价格受让甲方持有的江苏栢煜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3.33%股权,同意接受与之相适应的权利与义务。

  (三)乙方于上述股权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直接交付给甲方。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本次变更后,公司继续扩大对江苏栢煜的间接控股比例,调整优化子公司股权架构,成为纯中资背景的半导体封测包装材料供应商,有利于半导体业务开发,有助于提升公司业绩,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从而更好地实施公司的战略布局。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尚需工商行政部门审批,未来江苏栢煜的经营和业绩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有效的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2月16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王子工业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王进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武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程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刘大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上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2、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王竞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曹跃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孙蓟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任兰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李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全部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2月17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王子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19,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工业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白琼、江伟锋,联系电话:0755-81713366,传真:0755-81706699,邮箱:stock@szwzxc.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35”,投票简称为“王子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有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一项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3:

  参会回执

  致: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先生/女士)出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下午14:00举行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证券账户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2年2月17日17:30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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