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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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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1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的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9.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在年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境外投资与发展需要,相关子公司需向银行申请授信;公司拟为该等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 2022 年 2 月 15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1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2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因公司的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9.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在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拟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2、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3、拟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1亿元;

  4、拟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5、拟向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6、拟向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7、拟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8、拟向交通银行深圳景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0、拟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亿元;

  12、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

  13、拟向渤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4、拟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5、拟向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

  16、拟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

  18、拟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9、拟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

  21、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22、拟向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

  23、拟向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亿元;

  24、拟向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

  25、拟向大华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

  26、拟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亿元;

  27、拟向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

  28、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

  29、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大鹏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

  31、拟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33、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5亿元;

  34、拟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

  以上根据授信、借款的实际情况,由子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深圳市雄瑞贸易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氢雄燃料电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条件为准。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的具体借款事项,公司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要。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境外投资与发展需要,相关子公司需向银行申请授信;公司拟为该等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为下属子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雄韬")及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锂电")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下属境外子公司HONG KONG CENTER POWER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雄韬”)向汇丰银行申请1,000万美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为下属境外子公司HONG KONG CENTER POWER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香港雄韬)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万美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为下属境外子公司HONG KONG CENTER POWER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香港雄韬)向大华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700万美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为下属子公司湖北雄韬和雄韬锂电向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为下属境外子公司HONG KONG CENTER POWER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香港雄韬)向花旗银行香港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美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为下属子公司湖北雄韬向中国银行京山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1、为下属子公司湖北雄韬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2、为下属子公司湖北雄韬向大华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3、为下属子公司湖北雄韬向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6、为下属子公司雄韬锂电向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7、为下属子公司雄韬锂电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4,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9、为下属子公司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锂电”)电向中国农业银行京源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为下属子公司湖北锂电向湖北银行京山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用于相关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165,717.1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91,692.60万元的56.8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723.00万美元

  住所:湖北京山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谬杰

  成立日期:2004年8月26日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铅合金、极板、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及零部件、锂电池、UPS(不间断电源)、太阳能路灯系统产品、太阳能电池及储能系统产品、风光互补储能系统产品,电动自行车组装。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湖北雄韬65.01%股权,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湖北雄韬34.99%股权,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持有湖北雄韬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

  目前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2、公司名称: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镇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9号厂房北栋1、2、3、4层

  法定代表人:王克田

  成立日期:2003年8月14日

  主营业务:开发、销售锂电池及相关材料和零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生产锂电池及相关材料和零配件。

  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

  目前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3、 公司名称: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77,900.00元

  住所:香港九龙佐敦上海街12-14号兴利大厦3楼A室

  成立日期:2007年7月13日

  主营业务:投资与贸易。

  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

  目前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4、公司名称: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600万元

  住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开发区(镇)智能产业园A6、A7、A8栋

  法定代表人:谬杰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0日

  主营业务:开发、销售锂电池及相关材料和零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生产锂电池及相关材料和零配件。

  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

  目前湖北锂电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三、 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相关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原因:满足上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提供上述担保额度的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公司提供该等担保,可以保证下属子公司及时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我们同意公司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为美元3,900万元(折人民币约24,570万元),人民币162,000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约186,570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63.6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165,717.1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91,692.60万元的56.8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3股票简称:雄韬股份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745,60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24元,共募集资金651,999,853.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620,850.64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1,769.01万元,账户余额8,045.59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益)。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内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增加对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六、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此事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此事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能最大可能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9:15至2022年2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2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2月14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信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邮政编码:518120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3”,投票简称为“雄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9:15至2022年2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及2021年2月25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21年7月1日,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招商证券收益凭证-“搏金”119号指数挂钩收益凭证》,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是2021年7月1日-2021年9月30日,年化收益为0.92%-7.92%。2021年9月30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收回本金1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1,276,493.15元,年化收益率为5.12%。

  2、2021年3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浮动收益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是2021年3月29日-2021年9月29日,年化收益为1.5%-3.51%。2021年9月29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收回本金1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1,769,424.66元,年化收益率为3.51%。

  3、2021年7月1日,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光大证券金指数系列收益凭证第526号》,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浮动收益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是2021年7月1日-2021年10月13日,年化收益为0%-10.5%。2021年10月13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收回本金1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0元,年化收益率为0%。

  4、2021年3月25日,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光大证券光璟系列收益凭证第1号》,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是2021年3月25日-2021年6月24日,年化收益为0%-15%。2021年6月24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收回本金1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862,817.11元,年化收益率为3.461%。

  5、2021年7月27日,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光大证券光璟系列收益凭证第1号》,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是2021年7月27日-2022年1月26日,年化收益为0%-15%。2022年1月26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收回本金5,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997,260.27元,年化收益率4%。

  二、本次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35,000万元购拟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博金122本金保障型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11%

  产品起息日:2021年10月20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4月20日

  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10,0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产品名称:光大证券光璟系列收益凭证第29号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0%-11%

  产品起息日:2021年10月27日

  产品到期日:2022年2月24日

  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10,0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产品名称:信智安盈【399】期收益凭证

  产品类型:浮动收益保本型理财产品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7.26%

  产品起息日:2021年10月19日

  产品到期日:2022年4月18日

  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产品名称:信智安盈【417】期收益凭证

  产品类型:浮动收益保本型理财产品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7.82%

  产品起息日:2021年10月26日

  产品到期日:2022年4月25日

  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产品名称:光璟系列收益凭证第81号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浮动收益保本型理财产品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8.5%

  产品起息日:2022年1月28日

  产品到期日:2022年7月28日

  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更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公司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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