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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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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恢复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2021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按照要求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2022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按照要求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交了告知函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3004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查。

  公司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复核程序并出具了复核报告,保荐机构已对复核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因已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恢复审查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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