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披露在2022年1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近日,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试验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子公司中航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共申购4笔结构性存款,共计金额148,000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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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产品,此类产品风险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进行审计;
5、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公告披露的产品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他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认购委托书、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总协议、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三)中国建设银行金融交易总协议、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