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26日(周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上午 9:15至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青岛市海尔路65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连兴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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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疫情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君致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以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审议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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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文胜、马鹏瑞、亓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