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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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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南化    公告编号:2022-001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万元到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追溯调整前)增加约285.72%到451.02%,与上年同期相比(追溯调整后)增加约6.65%到52.35%。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200万元到1,8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2,121.96万元到2,721.96万元。

  3、预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7,000万元到40,000万元,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6,000万元到9,000万元。

  4. 预计2021年年末净资产为31,000万元到32,500万元。

  5.公司本次业绩预增原因:一是收购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对本期业绩影响较大;二是本期收到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清偿债权款1,489.52万元,转回前期已计提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

  注:1、上述表格中,扣除后的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2、公司收购了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于2021年8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该变更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需要对2020年同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的专项说明

  专项说明主要结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笫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工作。在审阅过程中,我们结合南化股份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等审阅程序。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南化股份作出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依据及过程是不适当和不审慎的。我们与南化股份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由于南化股份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业绩预告有可能存在差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收购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对本期业绩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以1.59亿元现金收购关联方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桂监理”)100%股权,并于2021年8月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八桂监理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应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由于上述交易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包含了八桂监理2021年度利润;上年同期对比数据,即2020年度经营数据,也需相应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20年度追溯调整后经营数据包含八桂监理2020年度的经营数据。

  (二)收到客户破产清偿款对本期业绩影响较大。

  本期收到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清偿债权款1,489.52万元,转回前期已计提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预测为公司财务部的初步估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已同时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6条之规定,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所列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南化     公告编号:2022-002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低于人民币1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2条规定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9.3.6 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9.3.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9.3.2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提示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可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2年4月13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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