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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2-002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年1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全体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上海火山石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补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上海火山石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上海火山石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山石二期基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5亿元。

  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火山石二期基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0.5亿元,因而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授权经营层决策出售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非受限股票金融资产的议案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持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形成公司投资-管理-退出的良性运行机制。在当年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就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的非受限股票金融资产进行减持或退出。

  公司经营层应根据已建立的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和执行相关股票金融资产的减持和退出,并于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当年度减持和退出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灏巨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灏巨置业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灏巨置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8,000万元。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2-003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上海火山石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补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火山石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 上海火山石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募集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以最终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5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由于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一、投资事项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张江科学城的建设,充分发挥国有基石出资人的引领作用和杠杆效应,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上海火山石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浩成”)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上海火山石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火山石二期基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5亿元。

  火山石二期基金已于2021年3月3日完成71,003万元人民币首期募集,现拟进行再次募集,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科投”)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0.5亿元。

  预计本轮募集完成后,张江浩成认缴出资额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7.605%,张江科投认缴出资额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868%。

  上述事项已于 2022 年 1月 26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张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0 月 9 日,注册资本拾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1 号楼裙楼 209 室;法定代表人为陈微微。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经营期限自 2004 年 10 月 9 日起至 2054 年 10 月 8 日止。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 名称:上海火山石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 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 万元(以最终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四) 基金管理公司:上海火山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由自然人章苏阳、董叶顺、吴颖发起设立,现注册资本3,000万元。

  (五) 投资方向:主要投资方向为信息技术及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及医疗健康、新消费等领域。

  (六) 基金期限:投资期 4 年,管理退出期 3 年,延长期 2 年(需经顾问委员会同意),总年限不超过 9 年。

  (七) 管理费:投资期内的年度管理费率为每一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2%(如为不完整日历年,按比例折算),管理退出期及延长期内为未退出项目投资成本的2%。年度管理费由合伙企业按照半年度预付。

  (八) 管理模式: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设委员3人,决策基金的投资和退出方案。

  (九) 收益分配:来源于投资项目所得到可分配现金按照返还实缴资本—优先回报分配—超额收益分配的顺序进行分配。

  (十) 退出机制:通过IPO、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变现。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整合利用各方优势,发掘投资机会,通过专项投资和市场化管理,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及效率。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揭示

  由于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 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 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董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交易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该交易安排公开、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委员会同意该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张江高科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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