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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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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05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赵登平先生、万勇先生、孟红女士和董事姜庆明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燕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明燕女士、杨桂军先生、刘友财先生、杨桂模先生、李铁松先生、梁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万勇先生、张兰田先生、黄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其中,关联董事杨明燕女士、杨桂模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不增加上海拜骋的注册资本,全部计入资本公积,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议案》;

  其中,关联董事杨明燕女士、杨桂军先生、刘友财先生、杨桂模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中,关联董事杨明燕女士、杨桂军先生、刘友财先生、杨桂模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研发项目的议案》;

  根据企业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各类钻夹头、粉末冶金部件、电动工具配件、机床类、自动化设备等新项目、新产品的研发,总的研发投入预算为16,000万元人民币。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由原账龄分析组合变更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并由原账龄法分析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变更为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发生信用损失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附件三);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3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7,500,165股股份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由423,226,219元变更为440,726,384元;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在2022年1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9:30在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公司副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2年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一: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明燕女士,生于1977年,硕士。曾任山东威达机床工具集团总公司职员、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威达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威海威达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威达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威达(越南)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威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云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杨明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但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45.71%的股份。杨明燕女士与公司拟聘的董事杨桂模先生是父女关系,与公司拟聘的董事杨桂军先生是侄女、堂叔关系。除上述表述外,杨明燕女士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杨桂军先生,生于1967年,硕士,经济师。曾任山东威达机床工具集团总公司业务经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东威达销售有限公司经理、济南第一机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文登市昆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杨桂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董事杨桂模先生是堂兄弟关系,与公司拟聘的董事杨明燕女士是堂叔、侄女关系。除上述表述外,杨桂军先生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友财先生,生于1966年,大专。曾任文登精密机床附件厂副厂长、山东威达机床工具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友财先生因股权激励行权持有本公司67,500股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杨桂模先生,生于1950年,大专,高级工程师。曾任文登市散热器材厂厂长、山东威达机床工具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济南第一机床有限公司经理、威海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威海威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山东威达铸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湖北锐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山东庆安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杨桂模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但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54.29%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杨桂模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杨明燕女士是父女关系,与公司拟聘的董事杨桂军先生是堂兄弟关系。除上述表述外,杨桂模先生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铁松先生,生于1965年,硕士,工程师。曾任文登金利机械有限公司检查科科长、山东威达机床工具集团总公司质量保证部部长、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部长、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李铁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梁勇先生,生于1973年,高中。曾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驻上海办事处经理、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德迈科电气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德迈科电气有限公司董事。

  梁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万勇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厦门市资本运营顾问有限公司上市顾问、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监、中国证监会主板发审委专职委员、心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中科招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颍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沅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万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兰田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曾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天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零碳在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委员会委员、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祺(中国)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兰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黄宾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注册会计师。先后在陕西会计师事务所、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合伙人等职务。现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宾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三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

  2021年10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0,165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新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情况

  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23,226,219元变更为440,726,384元,实收资本将由人民币423,226,219元变更为440,726,384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作修订。

  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事宜,故本次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董事审议。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1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万勇、张兰田、黄宾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0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曹信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曹信平女士、孙康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次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2、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其中,关联监事曹信平女士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1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依法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1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4、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议案》;

  其中,关联监事曹信平女士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此次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关于对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5、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中,关联监事曹信平女士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1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曹信平女士,生于1971年,中专,助理工程师。曾任文登市精密机床附件厂办公室职员、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济南一机锐岭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监事、济南第一机床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威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曹信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表述外,曹信平女士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孙康进先生,生于1965年,中专。曾任职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孙康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孙康进先生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黄宾   ,作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黄宾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13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万勇  ,作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万勇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14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兰田 ,作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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