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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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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2董-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8名,名单如下:郭嘉祥、许光汀、叶宏、陈丽芳、黄珊、胡建华、刘宁、郑守光。

  董事王坊坤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郭嘉祥先生代为表决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被推荐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郭嘉祥先生、许光汀先生、叶宏先生、陈丽芳女士、陈强先生、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郭嘉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许光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叶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陈丽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陈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意董事会提名郭嘉祥先生、许光汀先生、叶宏先生、陈丽芳女士、陈强先生、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被推荐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温步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刘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温步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意董事会提名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温步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3、审议《关于重新建设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议案》;

  公司目前使用的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无法满足目前公司对生产运行的管理需求,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重新建设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本次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费用控制在703万元内,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2风机发电机轴系部件报废处理的议案》;

  根据前期市场调研信息及项目施工单位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评估说明,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箭霞浦公司”)下架的#2风机轴系部件不存在维修的技术可行性及剩余生产利用价值,董事会同意对闽箭霞浦公司#2风机更换下来的发电机轴系部件进行报废处理。

  本次拟报废的#2风机发电机轴系部件资产原值为1101934元,截止2021年12月净值为794433元,考虑所得税后,预计将减少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6660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经营情况,财务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根据分析及评估结果,需对闽箭霞浦公司9台风机轴系部件计提减值准备834.37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0.63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原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停止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7、审议《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借款,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确定借款利率以及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向蕉城区霍童镇溪南村捐赠帮扶资金的议案》;

  为支持乡村振兴,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董事会同意由公司按照规定流程向蕉城区霍童镇溪南村捐赠帮扶资金30万元,用于支持该村民生、文化及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9、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附件1:第八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嘉祥,男,汉族,福建福安人,中共党员,1963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柘荣县乍洋乡党委书记、柘荣县财政局局长、柘荣县政协副主席、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许光汀,男,汉族,福建古田人,中共党员,1977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工学、管理学学士。曾任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科副科长、科长、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局长、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叶宏,男,197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建省宁德市会计委派中心会计师,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宁德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丽芳,女,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书记、董事长,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强,男,1977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会计师。曾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兼任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监事,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国资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宁德市三都澳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宁德市金晟海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宁德市金韩海洋渔业投资有限公司、宁德市金桐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宁德市金瀚海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海洋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辉,男,1982年10月出生。曾在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部、城建项目管理部、办公室任职。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兼任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德市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2: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宁,男,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律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福州大学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系团委书记、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现任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版权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郑守光,男,196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福建石油总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财务处长、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南平分公司总经理、中石化福建森美有限公司审计处长、总审计师等职务。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温步瀛,男,1967年10月出生,博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福州大学副教授。现任福州大学教授,兼任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2监-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 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名单如下:

  黄祖荣、张娜、郑希富、陈宗忠、陈武。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祖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大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对所推荐人选黄祖荣先生、张娜女士、郑希富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审议,并按逐项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1、关于提名黄祖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提名张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提名郑希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同意提名黄祖荣先生、张娜女士、郑希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工会委员会民主选举,温巧容女士、褚东倩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2、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经营情况,财务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根据分析及评估结果,需对闽箭霞浦公司9台风机轴系部件计提减值准备834.37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0.63万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6日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祖荣,男,汉族,福建宁德人,1965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宁德市福宁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福建省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宁德市金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娜,女,1981年12月出生,在职本科学历。曾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等职。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审计与监事会工作部主任、职工监事,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德市环三售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德市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有关规定。

  郑希富,男,198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仰恩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初级审计师。曾任福建福安渝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专职内审人员、审计监察室临时负责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等职。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福建君融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宁德宁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宁德市汇诚商业保理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宁德市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有关规定。

  温巧容,女,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柘荣发电分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等职。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财务总监,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有关规定。

  褚东倩,女,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本科学历。曾任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人事党群部经理等职。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水电事业部人资总监。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2临-0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如下:

  1、本报告期宁德市区域内降水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水力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2、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正式投产,本报告期风力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3、本报告期确认参股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四、风险提示

  上述预测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2021年年度实际业绩情况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2临-0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经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经营情况,财务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根据分析及评估结果,需对闽箭霞浦公司9台风机轴系部件计提减值准备834.37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0.63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闽箭霞浦公司自2012年开始筹建闾峡风电场,20台风电机组分两批分别于2015年12月、2016年11月正式投产发电。

  因部分风机故障停运,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闽箭霞浦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中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为闾峡风电场风机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项目施工单位,截止2021年12月下旬已完成合同约定的一类机组#2风机发电机的吊装更换工作,损坏发电机已返厂进行拆解维修,同时按照项目合同内容将发电机由原双列圆锥轴系部件更换装配为新式三排滚子结构轴系部件。

  根据前期市场调研信息及项目施工单位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评估说明,下架的轴系部件无利用价值,建议闽箭霞浦公司进行报废处理。闽箭霞浦公司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拟报废处置的#2轴系部件进行了评估,该套轴系部件残余价值为26304 元。

  闽箭霞浦公司闾峡风电场风机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计划拆卸同型号的#5、#6、#9、#10、#11、#12、#13、#16、#17 风机的发电机轴系部件与#2 发电机轴系部件的材料、规格一致,毁损情况也大致相同,有迹象表明上述 9 台风机轴系部件发生了资产减值,应按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即按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因上述风机的轴系部件情况与#2 风机基本一致,可收回金额参照#2 风机轴系部件残余评估价值确定。

  综上,9台风机轴系部件可回收金额为18.44万元(考虑增值税及附加),账面净值为852.81万元,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34.3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34.37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0.63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83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7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2临-0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原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停止执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根据自有资金的使用计划,预计部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结合自身投资产品品种期限短、投资频率高的特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按季度及时对相关业务进行信息披露。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按季度及时对相关业务进行信息披露。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原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停止执行。

  (二)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2临-07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特别提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本次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行使选举董事、监事权利,确保投票的有效性,根据有关要求,对须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议案的网络投票方式,需要根据本次通知的操作流程进行,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董-0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监-01)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临-06)。

  特别提示: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郑曦阳

  电话:0593-2768983

  传真:0593-2098993

  5.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93,投票简称为“闽电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差额选举时,所投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将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并在所选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选或不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宁,作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刘宁

  2022年1月17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温步瀛,作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温步瀛

  2021年1月21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郑守光,作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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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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