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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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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2-003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涉及本公司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市政府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桂林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新闻发布会,宣布象鼻山景区于2022年1月31日(2022年除夕)开始全面免费开放。

  发布会指出,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广西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让更多市民游客分享桂林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桂林市委、市政府决定桂林象鼻山景区于2022年元月31日(除夕)开始全面免费开放。这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的心怀家国情怀、为民惠民初心和担当实干精神,是桂林扩大影响、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是聚焦要点、提振文旅市场的关键一步。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后,将继续加强景区建设,不断提升景区服务能力,全力推动景区升级发展,力争将象鼻山景区打造成为全国首选的旅游目的地,助力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

  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事宜对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桂林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发展”)签署的《关于象山景区象山景点合作建设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构成影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2年5月28日,本公司与旅发展签署《合作协议》,并经公司2002年6月29日召开的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合作协议》的核心内容如下:

  本公司投入现金3,000万元用于本公司与旅发展所属的象山景区象山景点合作建设项目(注:“象山景区象山景点”、“象鼻山景区”实际为同一景区,即桂林市象山公园),合作期限40年,自2002年7月1日起连续计算。合作期内,旅发展负责改造工程的建设工作及景点的日常经营管理,双方共同进行市场促销,本公司所获景点门票收入分成以购票入园实际游客数量×3元/人次为标准计算。自2003年1月1日起,如遇象山景点门票提价,按照门票提价的增幅比例,本公司获得相同增幅比例的门票分成收入。

  《合作协议》签署后,本公司与旅发展每年都对象鼻山景区门票收入进行分成结算,本公司在历年年报中均披露了门票分成事宜。2019至2021年度,本公司确认的象鼻山景区门票收入分成款分别为:1,315.15万元、460.24万元、444.28万元,取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188.10万元、385.24万元、354.70万元。

  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将导致象鼻山景区不存在门票收入,《合作协议》丧失继续履行的基础,本公司与旅发展无法继续履行《合作协议》。鉴于象鼻山景区免费全面开放是桂林市委、市政府为了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政府行为,本公司将与旅发展积极配合,协商终止执行《合作协议》的事宜,并按相关程序处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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