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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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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1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30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捷荣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晓群女士主持,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含下属企业)预计2022年度将与关联方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科技”)及其下属企业、苏州捷荣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苏州捷荣”)、东莞华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东莞华誉”)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商品和受托加工以及承租房屋等,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77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2022-002号《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1、与深科技及其下属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1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莫尚云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2、与苏州捷荣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6票,反对0票,回避2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晓群女士、康凯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3、与东莞华誉及其下属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6票,反对0票,回避2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晓群女士、康凯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2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含下属企业)预计2022年度将与关联方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科技”)、苏州捷荣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苏州捷荣”)、东莞华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东莞华誉”)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商品和受托加工以及承租房屋等,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773万元。

  2、2022年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前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其中关联董事赵晓群女士、莫尚云先生、康凯先生分别对相应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公告2022-001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鉴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

  注: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包括生产需求、市场变化等各种因素后作出2022年度交易上限预计。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

  注: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追加预计额度后,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额度由原3,520万元更新为4,670万元。

  2、全年实际发生金额将以审计结果为准,具体数据届时详见2021年度报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科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剑

  注册资本:人民币156,058.7588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和原材料,生产、经营家用商品电脑及电子玩具(以上生产项目均不含限制项目);金融计算机软件模型的制作和设计、精密模具CAD/CAM技术、节能型自动化机电产品和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激光仪器、光电产品及金卡系统、光通讯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安装工程。商用机器(含税控设备、税控系统)、机顶盒、表计类产品(水表、气表等)、网络多媒体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金融终端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房屋、设备及固定资产租赁;LED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城市亮化、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4,030,662,706.79元,净资产为9,476,255,135.97元;营业收入为4,312,649,469.76元,净利润为243,787,426.8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由于公司董事莫尚云先生同时在深科技担任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深科技是一家资质优良的上市公司,业务模式成熟,过往交易信用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深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苏州捷荣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捷荣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200号综合保税区西区

  经营范围:通讯终端设备模具及塑胶五金结构件的开发设计;计算机模具及塑胶五金结构件的开发设计;消费电子、医疗、汽车模具及塑胶五金结构件的开发设计;经营以下产品的进出口及国内贸易业务:非金属制品模具、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汽车、摩托车模具、电子专用测试仪器、手机外壳、塑胶及塑胶五金制品、五金制品表面处理类产品、电路板、触控集成板、手机屏模组;结构件组装测试包装,电子结构模组件组装测试包装,光学电子结构件的加工、装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519,876.26元,净资产为-139,461.89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975,545.91元,净利润为-765,601.5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由于公司董事赵晓群女士、康凯先生同时担任苏州捷荣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苏州捷荣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双方过往合作良好,交易合同能有效执行,具备履约能力。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苏州捷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东莞华誉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莞华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小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万元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江源路189号1栋301 室

  经营范围:生产:模具、手机、电脑外壳、塑胶金属制品、电脑周边设备;从事磁卡、条码、电子标签及其读写设备、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研发、精密模具研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95,784,362.89 元,净资产为228,440,660.82元;2021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965,663,905.02元,净利润为-21,613,145.3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由于东莞华誉的董事赵小毅先生与公司董事赵晓群女士是姐弟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东莞华誉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付款及时,具备履约能力,双方交易合同均能够有效执行。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东莞华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本年度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将按照公司具体业务进展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助力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当前业务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需要,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具有一定持续性;但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提交的资料,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初步测算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查。在此基础上,独立董事查阅有关规定后认为:

  “公司2021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金额因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上限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应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拟于2022年度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且定价将遵循公允定价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会损害到本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宜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具体协议将在获批的额度内按照公司具体业务进展签订,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我们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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