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1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2-01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25日,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财政补贴合计220.76万元。现因本次收到财政补贴的累计额度已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补贴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得财政补贴的基本情况

  1、2021年12月27日和2021年12月30日,根据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农产品(湖南)有限公司和湖南乐米乐家庭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收到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拨付的稳岗补贴资金0.15万元和0.52万元。

  2、2021年12月28日,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21]64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粮食有限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税收增量奖补资金10.07万元和3.36万元。

  3、2021年12月28日,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7号)的文件精神,公司收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7.28万元。

  4、2021年12月29日,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研发奖补资金》的通知(常财教指[2021]62号)的文件精神,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研发奖补资金1.03万元。

  5、2021年12月29日,根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植物油有限公司对2020年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的申报,上述两家公司分别收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研发奖补资金6.57万元和7.18万元。

  6、2021年12月29日,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明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植物油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贷款贴息资金27.89万元和48.54万元。

  7、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向常德市就业服务中心对企业稳岗返还的申报,分别收到常德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所拨付的的稳岗补贴资金7.02万元和1.66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根据向营口市站前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企业稳岗补贴的申报,收到营口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拨付的稳岗补贴资金0.31万元。

  8、2022年1月17日,根据常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电子商务示范体系认定办法》的通知(常商发[2021]49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津市市商务局拨付的电子商务示范体系补贴资金5万元。

  9、2022年1月19日,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3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津市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拨付的稳岗补贴资金4.06万元。

  10、2022年1月20日和1月21日,根据中共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区高质量发展奖励的表彰通报》(德办发[2021]10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奖”奖励资金2.2万元、“科技创新奖”奖励资金1万元和“质量管理与品牌建设奖励”资金45万元。

  11、2022年1月21日,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明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津市市农业农村局拨付的贷款贴息资金41.92万元。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将上述2021年12月收到的121.58万元补贴资金计入2021年的当期收益,2022年1月收到的99.18万元补贴资金计入2022年的当期收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