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摩根士丹利华鑫科技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摩根士丹利华鑫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摩根士丹利华鑫灵动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2年1月26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1、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以下基金将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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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不为1.00元,与当日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上述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了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上述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1)摩根士丹利华鑫灵动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适用如下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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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摩根士丹利华鑫科技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适用如下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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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上述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二、C类基金份额适用销售机构
本公司直销渠道、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易管家平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如办理上述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有新增或调整,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增加基金份额类别、销售服务费条款,修订与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相关的条款,并将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
3、本公司在规定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本公司将据此相应修订并披露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4、新增的上述基金C类份额于公告当日开放申赎(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投资人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了解详情。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6日
附件:摩根士丹利华鑫科技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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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摩根士丹利华鑫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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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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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摩根士丹利华鑫灵动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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