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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4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7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建祥、姚其胜、宋兆庆、刘丙江、程树新、黄让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范宏、江波、张姗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张姗姗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以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强化管理、深化改革、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比同行业薪酬水平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现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如下薪酬或津贴方案:

  ■

  注:内部董事是指在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

  董事的薪酬、津贴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薪酬、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独立董事因现场办公或参加会议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王建祥、宋兆庆、刘丙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建祥个人简历

  王建祥,男,1969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国际经贸专业硕士学位、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香港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政协福建省邵武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历任唐山三友集团财务中心副主任、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唐山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教授;唐山曹妃甸新城管委会总经济师。现任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

  王建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0,000股。王建祥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高管等职务。除此之外,王建祥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建祥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姚其胜个人简历

  姚其胜,男,1974年6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精细化工专业,上海市领军人才,高级工程师,政协上海市奉贤区第六届委员会委员。自1998年至今任职于康达新材,历任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研究所负责人、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

  姚其胜持有公司股份909,600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合计持有1,159,600股。姚其胜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姚其胜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宋兆庆个人简历

  宋兆庆,男,1970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石家庄铁道学院经济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财务科长、财务部长助理、集团审计部部长、集团财务部长;唐山曹妃甸生态城投资公司财务经理;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宋兆庆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000股。宋兆庆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高管等职务。除此之外,宋兆庆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宋兆庆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丙江个人简历

  刘丙江,男,1970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会计专业,注册税务师。1991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乐亭县粮食局下属单位副主任、会计主管;唐山雁同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唐山国际旅游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乐亭县渤港物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丙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000股。刘丙江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高管等职务。除此之外,刘丙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丙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程树新个人简历

  程树新,男,1983年3月出生,蒙古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民族大学金融学学士,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国际高级财务管理师。历任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总监助理;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经理;北京开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程树新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程树新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让南个人简历

  黄让南,男,195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建省经济学院,南平市人大代表、邵武市工商联副会长和副主席、邵武市政研会副会长。现任公司子公司南平天宇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黄让南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让南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宏个人简历

  范宏,男,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浙江省粘接技术协会理事长,浙江省有机硅材料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化工学会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新材料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范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范宏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江波个人简历

  江波,男,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自2004年起,分别在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安金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治理、公司金融、公司并购和商事诉讼领域,现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江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江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姗姗个人简历

  张姗姗,女,1989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9-2020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任访问学者,曾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参与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项其他国家级项目。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副主任。

  张姗姗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姗姗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目前张姗姗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7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2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2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学军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占成、刘君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监事薪酬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标准如下:

  公司监事不享有监事津贴。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的职务并领取薪酬的监事,其薪酬按照其确定的岗位薪酬标准确定,其薪酬按照工资制度发放,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监事因参加会议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占成个人简历:

  刘占成,男,出生于1986年10月,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河北银行唐山分行营业部副行长。现任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

  刘占成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占成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除此之外,刘占成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占成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君个人简历:

  刘君,女,1979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创真(上海)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年12月1日起任职于康达新材,历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刘君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君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22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康达国际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供应链”)拟与天津唐控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科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1,815万元的价格,向天津科创出售康达供应链持有的天津易远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远通”)60%的股权。目前,易远通为康达供应链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康达供应链将不再持有易远通的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

  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金控孵化器”)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科创为唐山金控孵化器之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天津科创为公司的关联方,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建祥、宋兆庆、刘丙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唐控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贺艳苓;

  4、成立日期:2019年12月9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WR0P52;

  6、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托管第1770号);

  7、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区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其中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经查询,天津科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易远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刘丙江;

  4、成立日期:2009年2月27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26847195763;

  6、公司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北2-204工业孵化-5-550;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门窗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

  以上的认缴出资额均已实缴完毕。正雨(苏州)贸易有限公司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其中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易远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公司对易远通的股权拥有清晰完整的权属,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易远通不存在经营往来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易远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情形,易远通也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是根据易远通目前实际经营、资产情况,经过交易双方协商确认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易远通净资产为3,017.63万元(未经审计)为定价依据,将康达供应链持有其60%的股权作价1,815万元转让给天津科创。本次交易定价不低于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订主体:

  (1)受让方:天津唐控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转让方:康达国际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

  (3)标的公司:天津易远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本次股权转让:

  康达供应链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标的股权”)转让予天津科创,天津科创同意受让标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津科创将持有标的公司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3、转让价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标的公司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3,017.63万元(未经审计)为定价依据,康达供应链以1,815万元的价格向天津科创转让标的股权,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1,815万元。

  4、标的股权交割

  双方一致同意,天津科创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转让价款支付义务以下述条件(“交割先决条件”)全部被满足或被豁免为前提:

  (1)本协议已经双方有效签署并交付;

  (2)双方就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次股权转让取得了相关的批准、同意或授权(如需);

  (3)标的公司股东会和/或董事会已有效通过所有必要的决议,该等决议包括但不限于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且正雨贸易已放弃优先购买权等;

  (4)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5)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仅在交割先决条件满足后,天津科创方有付款义务。

  5、工商事项:康达供应链应促使并协助标的公司在本协议签署日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交割日”。

  6、付款安排:双方将另行协商转让价款支付期限,且仅在交割先决条件满足后,天津科创有付款义务。

  7、其他事项:自交割日起,康达供应链不再享有和履行标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天津科创依法享有并履行标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双方确认,标的股权在交割日前所产生的收益由康达供应链享有,交割日起所产生的收益由天津科创享有。

  8、本协议自双方有效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和土地租赁等情况;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初至今,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易远通的股权是为了集中优势资源,进一步聚焦主业,提升行业竞争力,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易远通的股权,易远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出售资产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当年业绩也无重大影响。本次股权出售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建祥、宋兆庆、刘丙江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1、经公司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建祥、宋兆庆、刘丙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江波、张姗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姚其胜、程树新、黄让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范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逐一表决,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说明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范宏、江波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张姗姗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刘君、周华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君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刘君、周华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君、周华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的其他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7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占成、刘君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另由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上述两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任职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二、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耿学军、监事孔立军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二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除孔立军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二人均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耿学军和孔立军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监事会对耿学军、孔立军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的其他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特定期间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目前,该事项处于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362号)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出具了《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不存在减持所持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减持康达新材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的计划。

  2、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具有同等约束力。

  3、在前述不减持康达新材股票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若届时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亦将严格执行最新政策。

  4、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康达新材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22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22年2月11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8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王建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姚其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宋兆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刘丙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程树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黄让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范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江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张姗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刘占成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选举刘君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确定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5、审议《关于确定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和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2月10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2月10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邮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相关注意事项提示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上海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股数: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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