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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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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景谷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52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监管工作函》内容公告如下: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扣除后为1.19亿元,扣非前后净利润分别为-3100至-3700万元和-3010.6万元至-3610.6万元。鉴于上述情况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中的《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有关要求,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予以扣除。你公司认定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存在不确定性,我部将在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后,视情况提请启动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如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等情况,公司相关营业收入依规应予扣除,扣除后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二、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结论,并对公司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三、公司应当高度重视2021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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