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理财产品协议及相关文件,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30,000万元认购该行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21年7月28日到期,公司将本金部分进行展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3日、2021年7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及《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进行展期的公告》。
2022年1月24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按协议约定到期赎回,赎回本金30,000万元,收回相应收益1,155万元。该项理财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差异。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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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