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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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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
十七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暨计提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2-02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

  十七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暨计提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年度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以下简称“本项议案”)。

  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巨公司”,本公司对其出资比例为64.85%、特别约定的股东权益比例为66.90%)存在减值迹象的合成氨装置、有机胺装置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9,789.92万元,计入2021年年度损益。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情况

  (一)晋巨公司合成氨装置

  装置始建于1959年,1962年11月18日一期工程建成,经过多年的扩能和技改,现有产能30万吨/年固定床及5万吨/年水煤浆生产合成氨及甲醇装置。主要产品为液氨、氮水、甲醇及配套气体产品,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账面净值 21,957.21万元。

  (二)晋巨公司有机胺装置

  装置建于2012年,现有产能1万吨/年有机胺,主要产品为一正丁胺、二正丁胺、三正丁胺,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账面净值 1,857.39万元。

  上述装置的固定资产主要有:煤气炉主厂房、型煤厂房、合成670厂房、压缩机厂房化工生产装置的配套厂房及相应构筑物;煤气炉、型煤炉、高压机、氨冷器、合成塔、醇化塔、透平机、CO2吸收塔等化工生产专用设备,以及供配电、液、气系统等公用工程设备。

  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及依据

  (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1、晋巨公司合成氨装置

  现有的固定床煤气化装置生产线工艺落后,生产成本高,环保隐患大,属于淘汰类装置(无炉渣综合利用装置)。

  为了满足政府用能限制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绿色低碳循环生产,保障公司供应链安全,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晋巨公司实施合成氨原料路线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配套项目39,000Nm3/h空分技术改造项目(详见2018年12月12日本公司临2018-59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公告》)。目前,上述技改项目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预计2022年6月建成后,晋巨公司现有合成氨装置将被闲置淘汰。

  2、晋巨公司有机胺装置

  该生产装置因产能、工艺落后不具备竞争能力,目前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根据公司产品结构调整计划,2022年起该生产装置将被闲置。

  (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其可能发生了减值:

  1、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2、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3、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评估测试结果

  公司组织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合成氨装置、有机胺装置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测试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于测试基准日,该资产账面净值23,814.61万元,可回收价值4,024.69万元,发生减值19,789.92万元。具体减值测试结果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四、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计提上述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789.92万元,列入公司2021年年度损益。其中:计提合成氨装置相关资产减值准备18,137.19万元;计提有机胺装置相关资产减值准备1,652.72万元。

  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年度归母净利润9,929.59万元。

  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尚未经审计确认,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产业政策、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国良、胡俞越、张子学、刘力审议本项议案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七、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八届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年度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亿元到11.9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15亿元到10.95亿元,同比增加959%到1148%。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9.22亿元到11.0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35亿元到12.15亿元,上年同期为-1.13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亿元到11.9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15亿元到10.95亿元,同比增加959%到1148%。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2亿元到11.0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0.35亿元到12.15亿元,上年同期为-1.13亿元。

  (三)本次业绩预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37.5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279.45万元。

  (二)每股收益:0.04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推动,以及行业供需格局改善等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同比上涨。

  2、公司积极应对能耗“双控”、原材料阶段性供应紧张、产品和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第三代氟制冷剂(HFCs)预期配额争夺激烈等不利因素,强化市场分析预测,精心组织生产经营,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市场开拓,保持主要产品产销量和营业收入稳定增长。

  3、公司发挥产业链一体化完整优势,推进数字化改革、绿色发展,强化精细化管理,挖潜增效、节能降耗、机遇采购,较好控制了原材料价格过快上涨导致营业成本大幅上升的不利影响。

  4、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上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提高了主营业务盈利水平。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约8,8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000.00万元,主要是政府补助因素形成的非经营性损益减少。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1、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

  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临2022-03号《巨化股份2021年1-4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2-03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4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1年1-4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

  1、同比:指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

  2、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为部分产品作为内部下游产品原料所致;

  3、基础化工产品中不含乙炔气、氢气、香精、冷冻油及其他非主要产品(下同);

  4、致冷剂(含 HFCs)产量含混配致冷剂产量,产量大于销量主要为部分致冷剂(含 HFCs)用于公司混配

  致冷剂原料所致。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受能耗“双控”、供给阶段性不足等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有较大幅度上涨。

  2、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推动,以及行业供需格局改善等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同比较大幅度上涨。

  3、公司发挥产业链一体化完整优势,积极应对能耗“双控”、原材料阶段性供应紧张、产品和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第三代氟制冷剂(HFCs)预期配额争夺激烈等不利因素,强化市场分析预测,精心组织生产经营,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市场开拓,保持主要产品产销量和营业收入稳定增长。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初步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的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

  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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