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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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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于2021年9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8%。

  2022年1月24日,公司收到普天工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原因:普天工贸自身资金安排及经营管理需要

  2、股份来源:普天工贸受让的国有股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自公司披露普天工贸减持计划以来,普天工贸未减持公司股份。

  自普天工贸股东商丘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于2008年6月2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普天工贸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投资累计减持比例为3.03%。

  4、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普天工贸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持股期限及相关承诺的情形。公司已督促普天工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减持计划。

  2、截至目前,普天工贸均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普天工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普天工贸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普天工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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