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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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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自2022年1月13日起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23 日;

  3、公示途径:公司内部公示栏;

  4、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拟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或骨干(技术/业务)人员。

  (五)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协议或存在劳动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示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此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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