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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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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2022-007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 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9日

  至2022年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1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及与本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22年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公司邮箱。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贾潞洁

  联系电话:022-58915818

  公司邮箱:songjiangzqb@sina.com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天朗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朗叁号”)持有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4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3%。天朗叁号本次质押公司股份40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天朗叁号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沅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沅乙”)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26,582,883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2.50%。

  ●2021年11月1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0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天朗叁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6,582,883股,天朗叁号及上海沅乙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占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将为46.04%。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收到天朗叁号函告,获悉其于2022年1月21日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二)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天朗叁号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1、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2021年11月1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0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0)。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天朗叁号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沅乙、张坤宇先生、天津天朗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天朗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6,582,883股,天朗叁号及上海沅乙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占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将为46.04%。

  三、后续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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