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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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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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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2021年1-9月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2021年1-9月,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共1家,系通过投资设立方式取得,于当期纳入合并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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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0年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2020年度,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共3家,均通过投资设立方式取得,于当期纳入合并范围;

  2020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共2家,均为注销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具体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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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9年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合并范围无变动。

  4、2018年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2018年度,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共1家,为梅州柘岭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于2018年9月通过收购股权取得,于当期纳入合并范围;

  2018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共1家,为广州市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系2018年1月公司将所持的20.00%股权对外转让所致,股权转让完成后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8年度,先纳入合并范围后减少的单位共1家,为广东拓岭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于2018年1月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其与公司收购的梅州柘岭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业务重合,为节约管理成本,广东拓岭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1月办理完注销手续。

  具体合并范围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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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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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总负债/合并总资产;

  (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

  (5)每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库存股);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总资产平均值;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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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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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112,049.73万元、1,481,387.41万元、1,884,363.11万元和2,389,196.16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425,355.03万元、645,154.69万元、825,045.33万元和1,245,504.79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25%、43.55%、43.78%和52.13%,流动资产的增加主要系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余额增加所致。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86,694.70万元、836,232.72万元、1,059,317.78万元和1,143,691.37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1.75%、56.45%、56.22%和47.87%,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科目余额增加所致。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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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55,955.42万元、525,495.83万元、691,820.31万元和1,005,760.93万元。

  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318,804.89万元、328,013.99万元、592,596.39万元和940,805.81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9.56%、62.42%、85.66%和93.54%,负债的增加主要系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等科目余额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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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产负债率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2.01%、35.47%、36.71%和42.10%,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等科目金额增加所致,整体处于合理水平。其中,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票据融资贷款以及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稳步增长,使得应付材料款、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2)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33倍、1.97倍、1.39倍和1.32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13倍、1.71倍、1.26倍和1.19倍,公司具备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公司2020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比2019年有所下滑,主要原因系公司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等流动负债科目因票据融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应付材料款以及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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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6.67次、31.68次、24.70次和16.74次,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降低,主要原因系大宗业务产生的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增幅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91次、11.65次、11.58次和9.55次,存货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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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和定制木门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50,938.65万元、1,353,336.02万元、1,473,969.02万元和1,440,189.43万元,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报告期内,整体厨柜产品是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公司深入推进“全厨定制”模式,挖潜厨房旧改,整体厨柜产品销售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整体衣柜产品作为公司实现“大家居”战略规划的重要环节,定制核心+配套品+门墙系统的融合销售模式开辟了行业销售新路径,实现了衣柜业绩的快速增长,衣柜产品成为了推动公司收入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整体卫浴和定制木门产品是“大家居”战略的重要补充,在厨柜、衣柜的带动下,销售规模处于快速扩张阶段;此外,得益于公司在构建全房产品生态平台上的不懈努力以及整装大家居对配套品、装修材料等品类的带动作用,公司软装、家具配套、寝具等产品销售收入呈持续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57,185.83万元、183,944.85万元、206,262.94万元和211,303.03万元,公司净利润水平的提高主要受益于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信息化建设带来的成本、费用管控能力的增强。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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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修订稿)》。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一)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等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情况,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一)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应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弥补亏损后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政策时,可以同时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制定。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

  3、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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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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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49,824.97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82,464.54万元的82.1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进行股利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发展投入,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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