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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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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由于煤炭价格上涨,与甘肃晶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交易额比2021预计金额增加了886.96万元。.由于开拓业务市场,新增向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电缆金额345.31万元。

  2、2021年度关联方授信及信贷业务情况

  2021年公司向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该授信额度最终未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批准。

  2021年,公司与中信银行兰州分行发生人民币存贷业务年末余额为1,913.26万元,利息收入36.84万元;公司与中信银行兰州分行发生美元存贷业务年末余额为10,711.79万美元,利息收入0.41万美元。

  (三)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和2022年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2022年预计日常采购和销售类关联交易金额约56.7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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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联方授信及信贷业务情况

  2022年,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续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具体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的授信批复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项下的担保为铜、铅、锌精矿存货浮动抵押或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可的其他担保条件。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国际贸易融资及结算、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保函及黄金租赁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

  2022年,公司预计与中信银行兰州分行发生人民币存贷业务185.8亿元;发生美元存贷业务6亿美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2022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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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2年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母公司以及下属分子公司同关联公司开展以下业务:从拉萨海鼎缘物资有限公司采购铜精矿、锌精矿。从甘肃晶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煤炭。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选矿备件。从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碳酸锂。委托关联公司白银有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印刷业务。委托关联公司白银有色嘉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厂区绿化及绿化地养护管理工作。接受格尔木安昆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与关联公司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矿产品及相关资产交易业务。向关联公司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电缆。向关联公司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格尔木安昆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向关联公司白银有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白银有色嘉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劳保。向关联公司甘肃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监理服务。与关联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开展存贷业务等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均按照市场定价(市场利率)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与本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新一年度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状况、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2—临006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的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

  ●担保金额:2022年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5,897.9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8,5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参股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白银有色”)2022年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各子公司的融资规划,预计2022年公司与全资、控股公司之间互保的最高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5,879.9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包含公司已发生的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195,879.90万元和新增担保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新增担保额情况如下:200,000.00万元担保额度分配给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及新增全资子公司共同使用;150,000.00万元担保额度分配给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控股公司及新增控股公司共同使用。

  根据参股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的生产建设融资规划,公司按持股比例拟向该公司提供最高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5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包含公司已向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6,530.00万元和新增担保金额62,0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该公司或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生的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22,409.9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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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美元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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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同意2022年公司与全资及控股公司之间互保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5,879.90万元(或等值外币);向参股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5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在2022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与各全资公司之间、各控股公司之间(包括新设、收购等方式取得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公司)互保的担保额度,下属公司权属性质如有变化仍可延续使用原有额度。

  上述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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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关担保事项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担保事项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公司年度担保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中对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下属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是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同时有反担保措施,有助于防范公司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201,752.97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3.22%,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5,222.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1.49%,公司对参股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5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7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2-临007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11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白银有色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11日

  至2022年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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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将于股东大会召开5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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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 登记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四) 登记时间:2022年2月11日(下午 14:30-15:00)

  (五) 联系电话:0943-8810832 传真:0943-8811778 联系人:郭佳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提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授权委托范围。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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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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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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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2—临008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9%。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2,25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0.39%。

  ●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因司法冻结期限即将期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 2,005,301,175股,冻结起始日为2022年1月21日,冻结终止日为2025年1月19日。

  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安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近日,公司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121-2 号),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继续冻结,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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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因司法冻结期限即将期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2,005,301,175股,冻结起始日为2022年1月 21日,冻结终止日为2025年1月19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国安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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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9%;处于轮候冻结的股份为2,2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9%,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票多次被质押、冻结、轮候冻结及解除轮候冻结的事项,上述事项公司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2019 年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因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国安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08 号) 。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与国安集团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继续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尚未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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